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代销机构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证券为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为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000235)的代销机构。
自2014年8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8;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stock.pingan.com
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稳固收益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 年8 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发布了《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2014年8月21日为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35,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费计提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管理费计提方式
根据《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不收取固定管理费,以分档计提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基金管理费以封闭期最后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以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基础分档收取管理费,具体管理费计提方式及本基金管理费分档费率表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二、管理费计提结果
2014年8月20日为本基金首个封闭期最后一日,该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1.072,按此计算的首个封闭期净值增长率为7.20%,根据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相关约定,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封闭期结束后首日(管理费计提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同时,管理费的提取将保证高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低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因此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于2014年8月21日对首个封闭期进行了管理费的计提。本次管理费计提后,本基金2014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1.063,实际管理费率约为0.82%,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关于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4年第8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2日
一、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32000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12月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4年8月22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8月21日止 |
注: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已于2012年2月21日进行份额分级。A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货币A”,代码为320002;B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货币B”,代码为320019。
二、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8月25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已于2014年8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2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4年8月2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洛阳银行、齐商银行、渤海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威海商业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华侨银行、包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泰联合证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东海证券、德邦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招商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江南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山西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民族证券、财通证券、信达证券、日信证券、华龙证券、华福证券、华融证券、大通证券、中原证券、国海证券、西南证券、东兴证券、财达证券、华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红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安证券、华鑫证券、英大证券、万联证券、深圳新兰德、长量基金、天天基金、增财基金、数米基金、众禄基金、好买基金、展恒基金、和讯信息、同花顺、腾元基金、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钱景财富、晟视天下以及宜信普泽的销售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