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
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6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
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收购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85.71%股权及贵州华金有限公司3%股权等。本次发行于2014 年6 月16日已发行完毕。近日,标的资产完成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现公司持有深圳市盛屯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贵州华金有限公司100%股权。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6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投资”)是公司于2011年出资设立的参股子公司,持股14.29%。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盛屯投资85.71%股权。近日,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和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现公司持有深圳盛屯投资100%股权。
深圳盛屯投资注册资本为4.2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志刚,经营范围为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矿山企业并购和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自筹资金对深圳盛屯投资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此次增资结束后,深圳盛屯投资的注册资金将达到5亿元。本次增资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深圳盛屯投资开展新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二、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与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盛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结果为准〕,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黄金商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收入。总投资为人民币2亿元,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1 |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货币 | 60% |
2 | 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货币 | 25% |
3 | 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3000 | 货币 | 15% |
各股东首期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 50 %,并应在公司银行验资户开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余下出资在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1年内缴清剩余的 50 %。
具体内容请见2014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屯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拟向交通银行金尚支行的融资申请8333万元综合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公司为盛屯金属在交通银行金尚支行的融资提供最高额8333万元的担保。
包括对本次综合授信担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427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截止2014年6月30日,盛屯金属总资产为83,912.89万元,净资产为33,990.51万元,总负债为49,922.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4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6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盛屯黄金金融”、“公司”)
● 投资金额:12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盛屯黄金金融为新设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投资”)拟与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黄金商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收入。总投资为人民币2亿元, 其中深圳盛屯投资出资12000万元,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2014年8月21日召开的盛屯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已对各出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各方具备履行出资的能力。
1、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03号阳光华艺大厦1栋20A-03,20B-03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志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矿山企业并购和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深圳盛屯投资是盛屯矿业全资子公司。
2、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工业小区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清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行业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新农村开发建设;建设工程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一路55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果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三、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公司总投资:人民币2亿元
出资方式及比例:深圳盛屯投资、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1 |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货币 | 60% |
2 | 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货币 | 25% |
3 | 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3000 | 货币 | 15% |
2、设立背景及优势:
黄金租赁项目是珠宝行业融资模式的一个细分,经过详尽的实地调查和认真研究,黄金原材料到加工成品到收到销售款周期为7-8天,对黄金的周转需求和周转效率非常高,此行业资金需求很大,形成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公司股东盛屯矿业拥有全资控股的自有金矿贵州华金矿业和金属金融服务平台,具有先天优势。其次,作为上市公司,具备资本运作的丰富经验,有其他非上市公司没有的融资平台、资本实力与资信,较易获取低成本的资金,取得合作方及市场的认可及信任,有利于提升业务的盈利能力与业务规模。再次,盛屯矿业与银行合作过黄金租赁业务,充分熟悉业务流程,已具备一定金属金融服务经验,都能为黄金租赁业务发展带来巨大的帮助。
另两方股东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是在深圳珠宝、黄金行业有经营近30年实力的珠宝商,对业务精通、对黄金珠宝行业熟悉、并在当地珠宝协会有一定影响力,有利于业务的快速融合和顺利开展;借助盛屯矿业专业化团队的同步、流程化、体系运作及股东在珠宝行业圈内及商会的影响和控制能力,有利于我们介入黄金租赁时信息的获取和对客户甄别。同时,盛屯黄金金融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相比银行程序、手续简单、时间快、效率强。
4、商业模式: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黄金商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收入。其中,实物黄金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存放在国内的标准黄金,出租交易方式有两种:一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无库存交易,二是通过库存实物黄金交易。黄金租赁业务通过提供实物黄金的方式满足产用金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兼备套期保值的功能。客户可根据自身生产周期和业务的安排,选择合适的租赁期限和黄金数量,成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料。
5、目标客户:主要面向与贵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相关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商户,主要包括黄金首饰加工企业、黄金经贸企业等。前期主要客户为深圳水贝地区加入莆田商会的珠宝、黄金商户。
6、盈利方式:(1)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所需的黄金主要渠道有:公司自营交易沉淀或冶炼企业购买;从金融机构取得。(2)收入来源:黄金租赁的租金收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5680955
乙方: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350304100062451
丙方: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11030712
为投资黄金租赁项目,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以货币出资设立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制订本协议。
1、总投资为人民币2亿元,股东承诺出资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1 |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货币 | 60% |
2 | 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货币 | 25% |
3 | 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3000 | 货币 | 15% |
2、股东承诺出资的缴付期限:
(1)各股东首期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50 %,并应在银行验资户开立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2)股东余下出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年内缴清剩余的 50%。
(3)如果某一股东不能按本条第(1)项之规定缴纳第一期出资,则该方应赔偿其他股东因公司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已出资资金成本。
(4)如果某一股东不能按本条第(2)项之规定按时缴纳出资,则该股东以其已实际出资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赔偿金计入公司公积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未到位出资额并重新计算股东的出资比例。
3、股东出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主要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黄金商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利息的业务。
5、公司的利润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股东各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取得银行融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等),公司需向提供融资服务方支付相应费用,具体费用按市场行情收取。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位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6、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共五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股东会任命,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其余董事由甲方推荐两位,乙、丙方各推荐一名。
7、本协议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各方的有权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之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黄金租赁业务为轻资产业务,所需投入的固定成本较低,业务风险可控、可复制、规模化的特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次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也是公司日后拓展综合金属金融服务业的一个有益尝试,能够锻炼公司金属金融服务人才团队、积累金融业务经验、完善各项制度。也是将来形成盛屯矿业独特的实业与金融互为促进的业务结构迈出的重要一步。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在盛屯黄金金融黄金租赁业务设计的商业模式下,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如下:
1、对客户监控不力造成的风险
在前述商业模式下,主要风险来自未对客户进行及时有效监控。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将着重通过专业团队建设、制度与流程的设计与创新来覆盖,涵盖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征信评级、产成品现场共管、增设有效担保等方式,以此避免由于对客户监管不力带来的风险。
2、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需要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来控制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6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833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本公告,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截止本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8094万元(不含本次披露担保金额8333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8月21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交通银行厦门金尚支行授予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8333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盛屯金属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及其制品;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法人代表人:应海珍。截止2014年6月30日,盛屯金属总资产为83,912.89万元,净资产为33,990.51万元,总负债为49,922.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49%。
三、有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拟向交通银行金尚支行的融资申请8333万元综合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公司为盛屯金属在交通银行金尚支行的融资提供最高额8333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的经营管理,确保盛屯金属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为36427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六、上网公告附件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