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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4-02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李艰先生因公出委托董事付炳锋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4年半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成都一汽富维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成都一汽富维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延锋彼欧”),持股比例51%。由于富维延锋彼欧配套主机厂大幅提高产能,富维延锋彼欧公司拟启动技术改造项目,以满足主机厂及其它市场的业务需求。富维延锋彼欧公司厂房原建筑面积:20,333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增加到26,477平方米。投资方案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278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14,9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3万元;项目全部投资均为富维延锋彼欧公司自筹资金。本次技术改造完成后,富维延锋彼欧注塑和涂装产能得到大幅提升。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拟转让公司所持塔奥金环10%股权的议案》

      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塔奥金环”)是由美国塔奥汽车公司(下称“美国塔奥”)、一汽集团、长春一汽四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一汽富维”)、一汽四环总公司(后更名“一汽富晟”)于1995年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545.99万美元,其中美国塔奥持股60%,一汽集团持股20%,一汽四环股份持股10%,一汽四环总公司持股10%。1998年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奥有限”)成立,由一汽集团将所持塔奥金环20%股权作为对富奥有限的出资,富奥有限成为塔奥金环20%股权的持有人。塔奥金环主营乘用车底盘产品的冲压、焊接、涂装及装配业务,现有配套车型包括一汽大众的新宝来、新捷达;一汽轿车的欧朗、新B70等,在长春、成都均设有生产基地。近五年的年均主营收入约7.5亿元,年均利润总额约1亿元。

      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为一汽富维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塔奥金环2014年上半年主营收入24,883万元,利润总额1,279万元,总资产80,983万元,总负债23,811万元,所有者权益57,172万元。公司为合理整合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公司经管会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报请董事会审批,挂牌转让所持塔奥金环10%股权。

      表决票数: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4-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博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博达先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之职。

      鉴于吴博达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博达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吴博达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吴博达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博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