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 02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参会董事6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送达方整理形成本决议。
经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公司2014年中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 02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同意《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2014年中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