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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金泰股票代码600385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继座刘芃
    电话0531-889023410531-88902341
    传真0531-889023410531-88902341
    电子信箱jtjt-jn@263.netjtjt-jn@263.net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34,504,132.88111,762,136.482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653,240.2717,059,348.8662.1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92,633.67-237,030.36不适用
    营业收入665,447,618.213,104,350.5021,33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58,483.75-8,882,556.0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95,305.12-6,975,279.85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65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6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3,27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3825,743,813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8013,034,700 

    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605,333,3345,333,334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52,000,000 

    陈庆桃境内自然人1.301,923,579 

    顾力权境内自然人1.281,900,000 

    马进境内自然人1.271,887,771 

    林宏辉境内自然人1.201,782,798 

    陈诗平境内自然人1.011,491,250 

    连丽娇境内自然人0.921,355,69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间未获知存在关联关系。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544.7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10.44万元增加21,335.97%,营业利润为1,453.112 万元,上年同期为-738.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75.85 万元,上年同期-888.26 万元,发生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珠宝贸易所致。

    3.1.1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65,447,618.213,104,350.5021,335.97
    营业成本644,979,386.781,350,304.8247,665.47
    销售费用168,578.5929,757.90466.50
    管理费用5,725,204.984,653,117.4223.04
    财务费用15,137.714,362,375.75-9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92,633.67-237,03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96.90-8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207.00375,000.00-45.0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期销售黄金及镶嵌软玉首饰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期销售黄金及镶嵌软玉首饰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期销售黄金及镶嵌软玉首饰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2013年偿还借款,本期不需计提借款利息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期销售黄金及镶嵌软玉首饰收回货款所致。

    2、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增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珠宝贸易,实现营业收入66,260.75万元,营业利润1787.23万元,净利润1492.41万元。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5亿元,与公司预期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5亿元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系上半年为黄金珠宝销售的淡季、营运资金的不足对公司承接黄金珠宝贸易订单产生限制所致;为完成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下半年加大黄金珠宝业务力度,力争完成经营计划。

    3.1.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1,786,924.441,007,473.9443.62-13.00-13.51增加0.78个百分点
    黄金珠宝首饰662,607,493.77643,786,023.042.84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药品1,786,924.441,007,473.9443.62-13.00-13.51增加0.78个百分点
    黄金及镶嵌软玉首饰662,607,493.77643,786,023.042.8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1,786,924.44-13.00
    国外662,607,493.77 

    3.1.3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利用在香港便于拓展国际业务这一平台,积极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业务,且经营良好。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的黄金珠宝贸易团队、完善的金银珠宝国际市场销售渠道和较强的国际市场拓展能力,能够持续大批量采购金银珠宝制品并销售到国际市场。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与金银珠宝生产商、新加坡销售客户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均签订了长期合作的相关协议。长期合作相关协议的签订为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业务提供了长期稳定的保障。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有近50个品种,除主导产品非普拉宗片、盐酸氯雷他定片等品种外,金娅捷、金霉迪等特色产品膜剂为我公司的市场优势之一。公司的产品有20个品种列入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公司参与国家医改和药品招标奠定了基础。

    3.1.4 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所属行业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贸易、服务2,000.00万

    港币

    11,093.784,928.9866,260.751,787.231,492.41

    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828,030.16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3,180,992.7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6,352,962.63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3 其他披露事项

    3.3.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报告期内,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珠宝首饰贸易业务运营良好,发展稳定,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较大幅度的增长。

    3.3.2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4,635.30万元,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实现净利润2,633.7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黄金首饰贸易实现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3.35万元;因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因缺乏资金未能偿还到期债务,部分资产被依法查封。该等情形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就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13年度“因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目前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况,目前税务机关未对公司采取相关措施;公司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况,近几年已有个别职工提起仲裁或诉讼,已起诉的案件审理均已结束,部分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并未就案件采取执行措施。公司计划在一年内解决拖欠的职工薪酬及税款。

    2、公司2013年度“因缺乏资金未能偿还到期债务,部分资产被依法查封”,目前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已经解除的查封资产

    公司孙公司HUAXIA TRADING LTD与债权人深圳市中南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2014年4月28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泰执字第29恢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济民四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同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泰执字第29恢1-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1、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洪楼西路29号,证号历城002841号项下第2-5幢及证号为历城002840号项下房产的查封;2、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洪楼西路29号,土地证号为历城国用(95)字第1001024号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3、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阴县栾湾乡东平洛村土地证号为平国用(98)字第081306069号和位于平阴县安城乡西土寨村土地证号为平国用(99)字第005号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2)尚在查封中的资产

    公司与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借款纠纷,2003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济民四终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润博投资借款4,403,171.72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剩余款项1,630,471.72元,尚未偿还;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0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04)历城执字第213号),公司位于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的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02841号)查封期限为2014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6日,账面净值较小。

    公司通过债务梳理,完成债务重组,积极解决债务问题;重要资产解除查封,改善了资产状况及财务结构。

    3、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4,635.30万元,2013年度合并净利润2,633.7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黄金首饰贸易实现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3.35万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1)自2014年初至今,公司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国际”)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稳定发展。

    2014年1月23日,金泰国际与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签署了货物金额总值为44,716,779.82美元的《黄金首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1SGAJPL012014),后于2014年3月11日签订《补充协议》,最终确定货物金额总值为52,068,216.73美元,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履行完毕。

    2014年4月16日,金泰国际与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签署了货物金额总值为93,209,697.00美元的《黄金首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SGAJPL012014),该合同正在履行中。

    2014年4月22日,金泰国际与深圳国君签署了货物金额总值为90,629,280.00美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4-01),该合同正在履行中。

    金泰国际黄金珠宝贸易业务发展稳定,2014年1-6月金泰国际已实现珠宝销售10,795.35万美元。

    (2)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与金银珠宝生产商、新加坡销售客户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金泰国际于2014年3月与深圳市国君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和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达成长期合作意向,分别与金泰国际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协议。

    (3)2014年4月22日,金泰国际在济南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南金泰珠宝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拟采用进料加工的方式,从国外进口黄金,并与中国大陆的黄金珠宝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进行委托加工,加工后的黄金珠宝饰品全部出口。该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将为公司扩大黄金珠宝贸易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供了保障。

    金泰国际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且运作良好,业务发展稳定,有效改善了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了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已制定了解决拖欠税款及职工薪酬事项的计划;公司通过债务梳理,完成债务重组,积极解决债务问题,重要资产解除查封,改善了资产状况及财务结构;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且运作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董事长:林云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