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六届十一次
(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5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十一次
(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六届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十一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57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5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五次
(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六届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等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该报告。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5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9号)的核准,公司于2011年9月向包括巨化集团公司在内的八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00元/股。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8,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4,052,900.00 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环保核查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247,100.00元(其中股本8,935万元、资本公积148,489.71万元)。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96号)审验。
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579,546,450.00元,(含律师费、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等5,299,350.00元),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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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收购项目分别由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入额分别为3,533.21 万元、4,526.85 万元、270.94 万元,合计8,331万元。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累计支付1,592,701,433.67元,其中: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505,055,635.07元;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5,299,350.00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346,448.60元(含截至201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累积取得的利息净收入24,857,326.48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747,265.93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4年6月份取得的利息净收入44,923.12元)。
(二)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发行不超过425,075,52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4.23元。
公司于2013年12月向原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997,551股,募集资金总额1,666,609,640.7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983,093.96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环保核查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4,626,546.77元(其中股本393,997,551元,资本公积1,250,628,995.77元)。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4号)审验。
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收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51,943,544.32元,(含律师费、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等等7,316,997.55元),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表2)。
表2: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累计支付1,158,046,650.60元,其中: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150,729,653.05元;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7,316,997.55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03,278,863.16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累积取得的利息净收入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共计9,381,969.4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并经2011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制订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由公司及上表1、表2中的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规范公司上述两次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表3中简称“浙商证券”、“丙方”)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就募集资金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事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11月30日公司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就募集资金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事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分别与协议银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表4中简称“浙商证券”、“丙方”)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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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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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系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实行多级审批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提出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后,会同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公司募投项目用款计划,依次经公司分管建设的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下达实施。
根据公司2014年1月6日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747,265.9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为3,002,567.79元;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为8,744,698.14元。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详见表5):
表5: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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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4年6月30日,子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详见表6):
表6: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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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03,278,863.16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为13,276,913.09元;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存放的募集资金为81,706,411.59元;存放于理财账户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为408,295,538.48元。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理财资金账户(该账户是用于购买及到期收回理财产品资金的过渡资金账户)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详见表7)。
表7: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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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4年6月30日,子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理财账户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详见表8)。
表8: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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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表10、表1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1年9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上表1中承诺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2,169.69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5043号《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169.6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169.69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22,169.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2,169.69万元。
2、2013年12月配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上表2中承诺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6,193.8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1号《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193.8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193.84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6,193.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193.8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在扣除应付而未付的募投项目合同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234.64万元。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4-27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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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2:差额部分为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
表10: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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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和30kt/aODS替代品技改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分别为19,466.78万元、18,184.49万元、6,139.27万元和1,733.33万元。2014年1-6月份此四项目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268.73万元、-1,223.64万元、1,329.14万元和439.77万元。上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经济持续低迷,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显现,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行。
表11:201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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