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4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导致公司201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加190,041,445.2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增加175,428,975.53元。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13年11月6日公司原第一、二大股东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和王玲玲签署《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东各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原第一大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
据此,公司管理层和聘请的相关律师于2013年底根据上述框架协议的规划开始着手制订赔偿方案,综合考虑年底和春节的因素,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厦华电子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案通告》,向全体员工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邀请。该方案于201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于2013年即开始筹划制订职工安置方案,且鉴于当时事件发生的状况,支付职工补偿已为确认的事项,故当时公司将相关费用190,041,445.22元计入了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辞退福利”的确认时间有明确的要求,而公司正式公布职工补偿方案及通过董事会审议的时间为2014年,因此现将根据确认时间把原计入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费用190,041,445.22元改为计入2014年度。
二、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对上述事项追溯重述了2013 年度财务报表。其中,母公司对职工辞退福利支出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整减少2013年营业外支出和应付职工薪酬175,428,975.53元;子公司对职工辞退福利支出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整减少2013年营业外支出和应付职工薪酬14,612,469.69元;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1、对201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287,452.63 | -190,041,445.22 | 13,246,007.41 |
未分配利润 | -2,831,964,850.48 | 188,179,698.87 | -2,643,785,151.61 |
少数股东权益 | 7,265,244.74 | 1,861,746.35 | 9,126,991.09 |
2、对2013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营业外支出 | 197,066,095.25 | -190,041,445.22 | 7,024,650.03 |
净利润 | -537,568,874.23 | 190,041,445.22 | -347,527,429.01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7,297,572.15 | 188,179,698.87 | -349,117,873.28 |
少数股东损益 | -271,302.08 | 1,861,746.35 | 1,590,444.27 |
基本每股收益 | -1.0269 | 0.3596 | -0.6673 |
稀释每股收益 | -1.0269 | 0.3596 | -0.6673 |
(二)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对2013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616,269.34 | -175,428,975.53 | 11,187,293.81 |
未分配利润 | -2,788,795,139.23 | 175,428,975.53 | -2,613,366,163.70 |
2、对2013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营业外支出 | 182,326,238.70 | -175,428,975.53 | 6,897,263.17 |
净利润 | -646,970,995.36 | 175,428,975.53 | -471,542,019.83 |
(三)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主要会计数据 | 201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187,691,426.39 | 1,187,691,42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7,297,572.15 | -349,117,87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5,840,500.17 | -435,770,315.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284,319.54 | -83,284,319.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69 | -0.66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69 | -0.66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30 | -0.83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3.56 | -421.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24 | -525.61 |
2013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52,015.18 | 191,031,714.05 |
总资产 | 803,454,679.99 | 803,454,679.99 |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2013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是对以往存在问题的纠正,更能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此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调整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更新后的《2013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4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审议《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3-04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 21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2人。聂丽娟监事因故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公司对2013年度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将原计入2013年度“职工辞退福利支出”190,041,445.22元延期至2014年度确认。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二、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