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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4-01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更正后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意见: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4-01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7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居龙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经审查,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本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意见: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意见: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更正后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意见: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4-01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前期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2014年8月份,公司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把握不准,导致将发往异地仓库存储的部分烧碱提前确认收入,造成公司2013年度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对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1、上述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2014年8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对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调整金额更正后
    应收账款1,239,685,751.01-13,326,768.871,226,358,982.14
    存货1,372,364,650.516,480,098.841,378,844,749.35
    递延所得税资产51,602,107.84-175,352.3551,426,755.49
    资产总计16,473,560,880.44-7,022,022.3816,466,538,858.06
    预收账款160,971,146.592,773,961.44163,745,108.03
    应交税费102,992,852.65-4,649,429.8898,343,422.77
    负债总额9,973,011,718.14-1,875,468.449,971,136,249.70
    未分配利润2,378,844,002.01-5,146,553.942,373,697,448.07
    所有者权益6,500,549,162.30-5,146,553.946,495,402,608.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266,694,072.05-5,146,553.946,261,547,518.11

    (2)2013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更正(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调整金额更正后
    营业收入9,757,410,683.54-14,360,936.549,743,049,747.00
    营业成本8,498,792,842.02-6,480,098.848,492,312,743.18
    税金及附加37,313,086.25-317,356.4136,995,729.84
    资产减值损失-935,146.62-701,409.38-1,636,556.00
    利润总额108,547,338.61-6,862,071.91101,685,266.70
    所得税费用49,300,455.35-1,715,517.9747,584,937.38
    净利润59,246,883.26-5,146,553.9454,100,329.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613,428.55-5,146,553.9459,466,874.6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专函字[2014]01780007号《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之专项说明》和瑞华审字[2014]01780080号《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之专项说明》和《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向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