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2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2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董事罗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宁桂兰代为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贾洪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基金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发展金融地产业务,创新盈利模式,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批准累计不超过20亿元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额度。
本授权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如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因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第六十一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和审批部门意见,制定、修订并实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在提取费用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5%的幅度内实施企业年金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宁桂兰女士提名,同意聘任石爱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刘瑜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聘任李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经研究同意刘瑜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秘书石爱民先生提名,董事长贾洪浩先生确认,同意聘任李谦女士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当选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石爱民先生简历
石爱民,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水工结构专业;2004年2月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实业公司从事信贷、经营管理等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建行济南经四路支行副行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投资银行部、股权管理部高级经理,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瑜先生简历
陈瑜,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及房地产公司从事信贷及开发管理工作。曾任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建设银行宁海县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第二支行行长,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李谦女士简历
李谦,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在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作。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2014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2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2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
1.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朱江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朱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治理层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拟推荐黄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男,汉族,1962 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深圳罗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共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2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张宇聪先生、俞杰先生、黄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宇聪先生、黄凯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俞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宇聪先生、俞杰先生、黄凯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张宇聪先生、俞杰先生、黄凯先生在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宇聪先生、俞杰先生、黄凯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4-027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第六十二次(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
● 召集人:董事会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014年8月22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定于2014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7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本公司股票涉及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9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是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持下列证件办理电话或现场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4日8:30-11:30 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6层。
(四)联系人:刘瑜、李谦。
(五)联系电话:010-82190959。
(六)传真:010-82190958。
(七)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657 | 信达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 | 99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 1.00 |
(三)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日)A 股收市后,持有“信达地产”A 股(股票代码60065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份 |
73865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份 |
73865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份 |
73865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份 |
73865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六十二次(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第六十二次(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议案 | 表 决 意 见 | ||
同意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