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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47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14-049号《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果业”)100%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98.85%

    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番茄”)98.85%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以下简称“新源资产”),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喀什果业、奎屯番茄及新源资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待上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三、第四及第五项议案中关于挂牌转让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4-050号《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48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49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2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46,271,92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1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930.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169.5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5月2日出具了天职陕SJ[2013]490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08,046.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721.46万元(包括理财产品收益、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前述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于2013年5月20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初始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余额(含利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107035609194活期600,000,000.00479,672.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650016200100052505244活期1,096,000,000.00630,287.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3004800129200019848活期210,000,000.00142,324.5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30050101040015187活期1,395,000,000.002,475,703.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30002501040009479活期750,000,000.000.00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146001511010000206活期50,000,000.002,733,917.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108235592887活期600,000,000.00204,221,975.5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65001612400052511652活期45,199,996.2436,530,683.34
    合计————4,746,199,996.24247,214,563.57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0,999,996.2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初始存放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6,199,996.24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签约方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400,000,000.00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9月29日
        
    合计——400,000,000.00——

    注: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三、(三)。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使用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3年4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98,729.00 万元。

    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93,546.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该项目金额的部分不再置换。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额

    置换金额
    1收购Tully糖业100%股权109,600.00109,606.00109,600.00
    2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项目(Ⅰ期)60,000.0064,988.0060,000.00
    3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100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60,000.001,932.001,932.00
    4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1,000.0021,189.0021,000.00
    5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2,000.001,014.001,014.00
    合计252,600.00198,729.00193,546.0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经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6月25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经2014 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50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BFDG2013174)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6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9.50亿元,获得收益188.96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8日用于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2)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盆满钵盈”大客户版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3年6月28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93.95万元。

    (3)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4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1万元。就上述收回的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又于2013年8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人民币“乾元”2013年第7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22日起息,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0万元。

    (4)公司于2013年7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中银集富专享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自2013年7月5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50,080.00万元,获得收益692.75万元。

    (5)公司于2013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汇利丰2013年第170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24.66万元。

    (6)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7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银行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13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2日到期,收回本金5,700.00万元,获得收益59.73万元。

    (7)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9月26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9万元。

    (8)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3,2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5日到期,收回本金53,200.00万元,获得收益185.25万元。

    (9)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17.84万元。

    (10)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2月17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68.25万元。

    (11)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3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56,500.00万元,获得收益1,029.38万元。

    (12)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20日起息,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7.12万元。

    (13)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67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2月31日起息,于2014年1月2日收回本金,获得收益 0.34万元。

    (14)公司于2014年1月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1期。自2014年1月3日起息,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18.95万元。

    (15)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25期。自2014年2月12日起息,于2014年3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22.05万元。

    (16)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4年2月18日起息,于2014年5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67.81万元。

    (17)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30期。自2014年4月1日起息,于2014年5月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16.11万元。

    (18)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年9月29日到期。

    (19)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5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年6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16500万元,获得收益189.86万元。

    (20)公司于2014年5月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54期。自2014年5月8日起息,于2014年6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收益17.3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同意将“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86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因该项目原计划建设20吨产能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14.00万元建成年产10吨的项目,已暂时满足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不再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2)同意将“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由于公司主业聚焦于食糖加工和境内外贸易、番茄加工,提升主业的核心能力是公司目前战略重点。种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鉴于2013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终止对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增资。(3)同意将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合计3281.68万元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提交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资金还在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情况总额:477,100.00

    净额:473,169.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267.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04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4%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净利润)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139,500.00139,500.00 139,500.00100.002013年5月10,059.49不适用
    2.收购Tully糖业100%股权109,600.00109,600.00 109,600.00100.002013年4月-853.81不适用
    3.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项目(Ⅰ期)60,000.0060,000.00 60,000.00100.002012年12月-4,217.6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净利润)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100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60,000.0060,000.00 1,932.0058,068.003.22预计2015年12月不适用
    5.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1,000.0021,000.00 21,000.00100.002013年12月注4不适用
    6.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2,000.002,000.00 1,014.00986.0050.702012年1月部分投产242.05
    7.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5,000.005,000.005,000.00不适用
    8.补充营运资金75,000.0075,000.005,000.0075,000.00  不适用
    合计 472,100.00 472,100.005,000.00408,046.0064,054.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100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该项目是公司的首个精炼糖项目,是衔接公司海外原糖资源和国内市场的战略举措。该项目未按照计划进度投产的主要原因是从审慎角度重新对此项目进行了论证。从计划实施此项目以来,国内和国际食糖价格剧烈波动,食糖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公司从项目的加工能力、投资效率等多角度再次进行了论证,确认项目可行。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关于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由于种业本身并非公司主业,而且2013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终止了对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增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截止2013年4月1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198,729.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93,546.00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该项目金额的部分不再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金额为24,721.46万元,系未投入项目的结余资金及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批准,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经2014 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40, 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办法。详见三、(三)。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该募集资金投向分散于各具体实施公司,是对原有项目的增量投入,并与原有项目重叠,由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2014-050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98.85%股权及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

    ●本次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资产出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中粮屯河喀什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果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喀什果业100%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2、中粮屯河奎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番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奎屯番茄98.85%股权,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3、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糖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新源糖业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本次股权及资产出售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尚不能最终确认,公司将在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后,根据挂牌成交结果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简介

    1、公司持有的喀什果业100%的股权

    喀什果业成立于2003年1月2日,法定代表人余天池,经营范围包括果蔬加工、销售及相关信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生产、出口;科研所需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配件的进口;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材料的销售;种子(不再经分装的种子销售)、肥料、农膜的销售。

    截止2014年6月30日,喀什果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236.53万元,负债总额为358.5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77.96万元。

    2、公司持有的奎屯番茄98.85%的股权

    奎屯番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8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公司和新疆奎屯创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98.85%、1.15%。法定代表人韩启新。经营范围: 番茄制品的生产、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番茄种植。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租赁。化肥、农膜的零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奎屯番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56.95万元,负债总额为140.9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16.02万元。

    3、公司子公司新源糖业拥有的位于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

    新源糖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情况:

    序号资产名称权属证号
    1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36号14927.3㎡住宅用地及房屋等资产新国土国用(2014)第0669号

    (二)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对此次拟转让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拟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转让涉及喀什果业、奎屯番茄原有职工,由公司负责分流及安置。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集中资源做强公司主业,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出售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