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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38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福建金森股票代码00267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应飚朱沁雨
    电话0598-23592160598-2327339
    传真0598-22611990598-2327339
    电子信箱fjjsyb@163.comqinyu901120@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5,922,080.7557,134,256.601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25,359.133,733,555.821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694,517.463,732,115.57-172.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9,275,692.03-532,418,496.9385.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0.59%0.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69,840,041.701,374,813,230.45-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66,008,728.01665,307,914.640.11%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168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国有法人70.32%97,516,04097,516,040质押48,736,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国有法人2.50%3,468,0003,468,000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国有法人1.98%2,744,5242,744,524  
    李夫兰境内自然人0.24%327,7490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国有法人0.20%271,436271,436  
    李明光境内自然人0.17%240,9000  
    姚志平境内自然人0.17%235,4000  
    李敏境内自然人0.14%200,0000  
    陈文靖境内自然人0.12%161,1000  
    姜传盛境内自然人0.12%16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他不详。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资源并购力度,报告内公司共收购林地4120亩,新增林权证的证载面积为4120亩。报告期末,公司经营区林地面积72万亩,蓄积量535万立方米,朝着上市后三年内年内森林经营规模达80万亩的战略发展目标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木材招标共五期,涉及42个标品、面积13827亩,销售木材59367立方米。价格方面,杉木、松木和杂木价格稳定,基本与上年度持平;公司完成迹地更新9825亩,幼林抚育12400亩,林分修复10005亩。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山林巡护并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正在建设运用存储型GPS巡检器、自动化巡检管理软件的GPS巡检管理系统,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区未发生松毛虫病虫害,发生火警火灾5起,影响面积125.5亩。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大力发展种苗业务。公司现自有苗木基地537亩,其中:绿化苗木种植面积537亩,约21万株,主要品种为罗汉松、紫薇、山樱花、红叶石楠、红花继木、野鸭椿、桂花、水杉等;绿化苗木播种培育面积52亩,产苗量280万株。造林苗木培育约260万袋株,其中杉木轻基质容器苗90万袋株、马尾松轻基质容器苗20万袋株、杉木大田裸根苗150万袋株。报告期内种苗业务营业收入477.65万元,主要销售品种为绿化苗木品种。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盈利672.3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22,080.75元,同比增长15.38%;营业利润-2,666,264.43元,同比下降-164.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25,359.13元,同比增长15.85%;每股收益为0.03元。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同比增加。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3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3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会成员审核,确认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6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73号)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6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415.40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0.5936万元。

    上述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2)综字第0200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237,590.0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3,217,094.89元。

    (三)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337.533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8.91945万元。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金 金 额
    1、募集资金总额416,160,000.00
    减:发行费用44,154,064.00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2,005,936.00
    减:2012年度投入的募投项目的募资资金139,231,638.00
    加:201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27,591.26
    3、2012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234,201,889.26
    减:2013年本年度投入的募投项目的募资资金192,237,590.01
    加:2013年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52,795.64
    4、2013年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43,217,094.89
    加:2014年第一季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8,807.11
    5、201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43,255,902.00
    减:2014年第二季度投入的募投项目的募资资金31,906,102.48
    加:2014年第二季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394.98
    6、2014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11,389,194.5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并于2010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开设了账户,以上三个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公司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未发生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156002750966000028,228.04
    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59190369051030611,360,966.46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14040421290010367170
    合计11,389,194.50

    其中:本半年度利息收入合计:78,202.09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156002750966000056,121.47
    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59190369051030622,080.62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14040421290010367170

    本半年度支付手续费合计: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15600275096600000
    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5919036905103060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1404042129001036717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200.59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90.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3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337.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62%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半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25,668.7118368.71017,331.2594.35% 22.93
    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  7,3003,190.617,390.61101.24% 1290.93
    合计-25,668.7125,668.713,190.6124,721.86    
    超募资金投向 
    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 11,615.6711,615.6711,615.6711,615.671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615.6711,615.6711,615.6711,615.67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产并购项目预计收益未达计划的原因:公司的生产存在季节性(上半年种植较多、下半年采伐较多)及公司的生产安排。

    注:公司于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7,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林木资产,报告期内投入的3,190.61万元中90.61万元为专户(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利息。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进展情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及利息7,390.61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11615.67万元共同投入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

    注:公司于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7,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林木资产,报告期内投入的3,190.61万元中90.61万元为专户(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利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先期投入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预付款2557万元,募集资金未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并购腾荣达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22,080.62元,为公司支付腾荣达公司尾款后于6月底收到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暂时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准备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产并购项目7,3003,190.617,390.61101.24% 1290.93
    合计--7,3003,190.617,390.61----1290.9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13年1月21召开的第二届董事全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议工业原材料基地项目暨批准的议案>等。本公司拟变更原定于“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议林木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7300万元、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专户利息,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详见公司2013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暨森林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注:公司于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7,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并购腾荣达公司林木资产,报告期内投入的3,190.61万元中90.61万元为专户(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利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收益情况:变更募集资金及利息7,390.61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11615.67万元共同投入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1290.93万元为该项目整体效益,两部份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