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14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8版:信息披露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8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15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见 2014 年 8 月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安排,公司2014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预案为:

    以截止 2014年 8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1,522,092,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依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管理公司银行存款,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孙毅先生对具体购买事宜进行审批。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14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一、何依群女士简历

    何依群女士,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水利电力部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质检部,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技术部、杭州营业部、市场部,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市场部。历任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主任、市场部副部长,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副总经济师、营业综合管理副总监等职。2014年3月31日至6月,任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依群女士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8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见 2014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安排,公司2014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预案为:

    以截止 2014年 8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1,522,092,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3-08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于 2014 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3个月)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况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性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个月。

    4、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3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8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公司将于2014年9月1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4 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1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30,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申报价格(元)
    1《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同意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浙富控股”的投资者,对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份
    362266买入1.00元1股

    (2)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份
    362266买入1.00元2股

    (3)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份
    362266买入1.00元3股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汪婷、周文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4年9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 “浙富控股” (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投票代码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