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吕永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6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2014年8月26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6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2,596.35万元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归还“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前投入的厂房建设支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2012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因此 “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号路80号(以下简称:原实施地点)”变更为“吉林市船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路南侧”。
该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前公司曾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原实施地点用于该项目的厂房建设,支出金额共计2,596.35万元(关于本数据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原实施地点建设的厂房将不再用于该项目实施,因此为了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公司规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96.35万元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归还“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前投入的厂房建设支出。
四、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3、《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6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下午13: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6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2014年8月26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6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4年6 月30 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70号)的核准,公司2011年10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184,886.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7,815,113.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 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 年10月13日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473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度)募投项目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9,247.96万元。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度)超募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5,863.54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4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1、期初募集资金 | 619,773,543.27 | |
| 2、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 1,702,480.53 | |
|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30,386,738.47 | |
| 4、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 290 | |
| 5、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60,000,000.00 | |
| 2014年6月30日专户余额 | 531,088,995.33 |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02,480.53 元。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合计30,386,738.47 元,其中:
(1)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年产8000台12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资金91,500.00元。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资金30,295,238.47元。
(3)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资金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2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议撤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在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开关公司”)在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两家金融机构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2013年12月9日,因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已到期,本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关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共设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 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 | 0720616011015200003690 | 活期账户 | 59,800,213.07 |
| 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 | 0720616011015200003681 | 活期账户 | 130,251,905.27 |
| 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 | 0720616011015200003672 | 活期账户 | 141,033,295.62 |
| 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 | 020101201020088627 | 活期账户 | 200,003,581.37 |
| 合计 | 531,088,995.33 |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上述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帐号,不再一一列示。
(二)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2012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2012年12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3)2012年12月2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4)2012年12月2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3年12月9日,因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已到期,本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关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环城农商银行丰满支行(原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2,781.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38.6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86.6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8000台12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6,986.45 | 6,986.45 | 9.15 | 1,396.62 | 19.99% | 201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 | 是 | 21,526.33 | 21,526.33 | 3,029.52 | 9,777.11 | 45.42% | 201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46.40 | 1,546.40 | 1,112.91 | 71.97% | 201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59.18 | 30,059.18 | 3,038.67 | 12,286.6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 | 2,020.00 | 2,020.00 | - | 2,02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3,843.54 | 3,843.54 | - | 3,843.54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863.54 | 11,863.54 | 6,000.00 | 11,863.54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合计 | 41,922.72 | 41,922.72 | 9,038.67 | 24,150.18 | |||||||||
(续上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2012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议通过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用于募投项目“年产8000台12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实际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支出金额为38,435,398.00元。 3、2013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的议案》、《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将超募资金专项用于购买和装修北京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在北京投资设立专门作为公司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后由该子公司(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将该等款项专用于购买和装修如上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办公用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2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台12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号路80号”变更为“吉林市船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路南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3,387,643.05元。上述置换资金已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733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初步建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70号)的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0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184,886.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7,815,113.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 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 年10月13日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4732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30,059.18万元,拟分别投资于如下募投项目:1、年产8000台12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986.45万元;2、年产1200台40.5kV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和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526.33万元;3、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46.4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经按照原定计划初步建设完成。至此,公司已经建立了以首都北京为中心的营销网络辐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公司将在现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及市场推广情况继续加大营销网络建设投入,为实现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已经初步建设完成的“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名称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已投入(付款)金额 | 铺底流动资金 | 项目投资额总计 | 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比例 | 节余 金额 |
| 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46.40 | 1,546.40 | 1,112.91 | 0 | 1,112.91 | 71.97% | 433.49 |
“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初步建设完成后,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使用。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