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增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增资30,000 万元,其中公司根据对东方汽车94.84%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28,45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公司”) 拟增资30,000 万元,其中公司根据对东方汽车的持股同比例增资28,452万元。
特别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增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94.84%,自然人股东李苏持股5.16%。截止2014年6月30日,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向股东借款8.2亿元,资产负债率已经突破80%,直接影响到了东方汽车的银行融资能力和资信评定;同时,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使得部分高端品牌汽车厂家认为该公司作为投资人的再投资能力减弱,影响了企业的对外拓展和持续发展。
为此,经东方汽车公司股东会研究,并向公司呈报如下增资方案:拟对东方汽车公司以股东借款转股本方式增资30,000万,并维持原股权比例不变,其中公司根据对东方汽车公司的持股同比例增资28,452万元,自然人股东李苏根据对东方汽车公司的持股同比例增资1,548万元。实现增资后,东方汽车公司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781.2万元,占比94.84%;自然人股东李苏出资2,218.8万元,占比5.16%。增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87.46%降至77.19%;流动比率64.17%升至73.2%;速动比率34.99%升至39.92%,有利于公司未来各项业务的发展。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基本情况:略)
2、出资方:李苏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汽车销售;百货的零售;汽车配件、橡胶制品、润滑油、五金工具、工艺美术品、消防器材的销售;二手车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展示展览、会务、礼仪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服务;社会公共活动策划服务;汽车保养服务;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商品中介代理(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贸易咨询服务;汽车、自有房屋、场地及设施的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13,000万元
4、股权结构: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329.2万元占94.84%股权;自然人股东李苏出资670.8万元占5.16%股权。
5、主要经营财务指标: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为已有的对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发生的股东借款部分转股本,对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未带来显著变化和新增压力。同时,由于该子公司的汽车经营业务已成为公司“一主两翼”三大主营中的主力板块之一,其健康发展对公司的长远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增资将有利于降低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康健其融资功能,提高其融资能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提子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的提升,不断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