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3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独立董事柏丹先生未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高管人员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41号)。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4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监事8人,参加表决的监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参加表决的监事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6月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并提出本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之要求,特将公司2014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50号文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于2013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440,504,13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0元,共募集资金145,366.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2,620.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3]2614号《验资报告》。自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至2014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19,938.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061.6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08年8月制定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的情形。
根据公司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于2013年12月27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 | 专用账户 | 21001671001052506827 | 230,474,716.83 | 活期存款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 专用账户 | 52320188000015706 | 142,025.53 | 活期存款 |
| 合 计 | 230,616,742.3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三个项目。本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47,5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9,938.13万元。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锦州港航道扩建工程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2,000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317.32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23,047.4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2、偿还银行贷款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47,500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4.20万元(利息收入)。
3、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20.81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0.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5,366.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5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938.1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锦州港航道扩建工程 | 否 | 42,000.00 | 42,000.00 | 不适用 | 19,317.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3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不适用 | 47,500.00 | 1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20.81 | 620.81 | 不适用 | 620.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42,620.81 | 142,620.81 | 47,500.00 | 119,938.13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项目金额24,317.32万元,其中:锦州港航道扩建工程5,317.32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19,000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