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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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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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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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1-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254,605.58万元,较上年同期199,847.63万元,增长2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7.26万元,较上年同期11,523.66万元,增长95.75%。
自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始终坚持建设、经营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镇燃气产业,不断提升企业形象,积极致力于多种补充气源的开发和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加强服务意识,大力开展新用户的开发和老用户的延伸合作,稳步提高省内燃气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加快各项目建设,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前景广阔。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4家,原因为:天然气公司2014年1-6月新投资设立孙公司上海国新公司、洪洞国新公司;孙公司煤层气公司新投资设立二级孙公司襄垣煤层气、古交煤层气。
2、 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天然气公司与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天然气公司将持有的山西国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的51%股权转让给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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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4-04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提议召开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董事杜寅午先生委托董事李晓斌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岚县-太原输气管道项目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岚县-太原输气管道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况
岚县-太原输气管道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气源为陕京二线前庄分输站,设计年输气能力4.95亿立方米。全长约170.68km,项目起点为普明分输站,终点为太原末站。管径采用D355.6mm,设计压力4.0MPa。沿线扩建普明分输站1座,新建娄烦分输站、古交分输站、太原末站各1座,新建曲井阀室、龙泉阀室、韩家沟阀室、顺道阀室、河口阀室各1座。
二、市场及效益分析
岚县-太原输气管道工程目标市场为娄烦县、古交市及太原市,覆盖岚县-太原沿线的居民、工业、公福、商业及CNG用户。该项目途经古交市,可将当地丰富的煤层气资源通过岚县-太原输气管线连接,最终接入公司已建的和规划的天然气(煤层气)管网外输至太原及沿线地区。
该项目的建成,可最终向下游太原市年供气2.5亿立方米,这将是对太原市气源的有利补充,可极大缓解太原市冬季用气紧张局面,对太原市调整能源结构,缓解山西石油紧缺问题,推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全面实现气化太原、气化山西的目标都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据可研报告,该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低于行业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其财务盈利能力良好。
三、项目实施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端氏-长子输气管道项目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端氏-长子输气管道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况
端氏-长子输气管道项目总投资约2.98亿元,气源为端氏首站,设计年输气能力4.95亿立方米。全长约73.5km,项目起点端氏首站,终点长子末站。管径为D457mm,设计压力4.0MPa。沿线扩建端氏首站、长子末站各1座,新建匣石湾增压站、南陈分输站各1座,设南关阀室、车道阀室各1座。
二、市场及效益分析
端氏-长子输气管道项目建成后将与公司省级天然气大管网实现连接,为气化山西提供又一有力的气源保障。届时,煤层气输送至全省,可足量、高品质、全方位地保障各类用户用气需求,为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据可研报告,该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低于行业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其财务盈利能力良好。
三、项目实施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山复线输气管道项目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拟投资建设东山复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况
东山复线输气管道工程总投资约5.6亿元,气源为大盂首站,设计年输气能力20亿立方米。干线线路全长约70km,起点大盂首站,终点杨盘分输站,管径DN800mm,设计压力4.0MPa;支线全长约1.0km,从主线中的东山分输阀室接至东山分输站,管径DN500mm,设计压力4.0MPa。项目沿线扩建大盂首站1座、新建东山分输站1座,设岗上阀室、龙兴头阀室、岗底阀室、东坪阀室、牛驼阀室、东山截断阀室、黑驼阀室各1座。
二、市场及效益分析
东山复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是山西省天然气管网的重点调峰储气工程,承担着利用天然气实施热源置换,保障省城生产生活用气的重要任务,所以其市场为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所有省级市场,涵盖山西天然气管网所覆区域内的工业、民用、商业以及CNG、LNG等。项目的施工对于缓解省城冬季气源供需矛盾,利用洁净能源,推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据可研报告,该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低于行业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其财务盈利能力良好。
三、项目实施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根据建设经营需要,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上述资金,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4-04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华提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根据建设经营需要,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上述资金,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4-04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45号《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4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0,943.40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465,849,056.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39号《验资报告》。
201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净额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进行增资以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4年2月,山西天然气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大和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361,962.62 元。
二、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拟募集总额不超过55,101.7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山西天然气的长输管道建设。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经使用9,070.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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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将按轻重缓急顺序进行投资,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或银行贷款等自筹解决。
截至201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7,514.03 万元,共发生存款利息255.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7,769.79万元,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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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所使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承诺如下:
1、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上述资金,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3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提供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际大和认为:
本次国新能源拟使用不超过3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海际大和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国新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新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际大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45号)》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6名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849,056.60元。2014年1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9号)。
201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进行增资,公司已向山西天然气缴纳新增出资金额人民币465,849,056.60元(实收资本4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65,849,056.60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0,708,870.4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7,697,912.3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山西天然气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大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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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55.77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3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09号《关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及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核验。
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361,962.6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际大和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2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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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净额为46,584.91万元,与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55,101.70万元有差异,后续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 股票简称 | 国新能源 | 股票代码 | 60061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股票简称 | 国新B股 | 股票代码 | 90091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 帆 | 张载锡 |
| 电话 | 0351—7991685 | 0351—7991685 |
| 传真 | 0351—7991708 | 0351—7991708 |
| 电子信箱 | zhangfan600617@163.com | zhangzaixi600617@163.com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12,467,066,815.18 | 10,789,075,858.24 | 15.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34,446,411.70 | 1,143,024,805.04 | 60.49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8,620.26 | 199,954,226.93 | -97.68 |
| 营业收入 | 2,546,055,765.84 | 1,998,476,289.88 | 27.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5,572,550.06 | 115,236,593.58 | 95.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8,660,590.36 | 110,394,990.78 | 79.9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2 | 11.42 | 增加2.30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36 | 0.2911 | 31.7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36 | 0.2911 | 31.78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241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04 | 201,879,760 | 201,879,760 | 无0 | ||
| 太原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35 | 96,981,453 | 96,981,453 | 质押36,000,000 | ||
| 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35 | 96,981,453 | 96,981,453 | 质押47,700,000 | ||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 未知 | 2.31 | 13,710,616 | 0 | 无0 |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未知 | 1.71 | 10,134,434 | 0 | 无0 | ||
| 兴业证券-兴业银行-兴业证券鑫享天成定增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1.57 | 9,300,000 | 9,300,000 | 无0 | ||
|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共赢梧桐树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1.25 | 7,400,000 | 7,400,000 | 无0 | ||
| 何文学 | 境内自然人 | 1.06 | 6,310,652 | 0 | 无0 | ||
| 李金琛 | 境内自然人 | 0.86 | 5,100,000 | 0 | 质押5,1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84 | 5,000,077 | 0 | 无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概算 | 截至2013年6月30日 已完成投资额 | 重组报告书承诺的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
| 怀仁-原平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55,971.00 | 36,901.40 | 19,069.60 | 1,523.73 |
| 原平-代县-繁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20,740.00 | 9,635.78 | 11,104.22 | 2,841.58 |
| 洪洞-安泽-长子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38,805.77 | 27,127.33 | 11,678.44 | 2,246.55 |
| 定襄至五台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27,110.52 | 13,861.08 | 13,249.44 | 2,459.02 |
| 合计 | 142,627.29 | 87,525.59 | 55,101.70 | 9,070.88 |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备注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 141000601018170388603 | 37,769.79 | 募集资金专户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分行 | 141000601018170388603 | 377,697,912.32 |
| 募集资金总额 | 46,584.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70.8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70.8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项目(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怀仁-原平输气管道工程 | 19,069.60 | 1,523.73 | 1,523.73 | ||||||||
| 定襄-五台输气管道工程 | 13,249.44 | 2,459.02 | 2,459.02 | ||||||||
| 洪洞-安泽-长子输气管道工程 | 11,678.44 | 2,246.55 | 2,246.55 | ||||||||
| 原平-代县-繁峙输气管道工程 | 11,104.22 | 2,841.58 | 2,841.58 | ||||||||
| 合计(注) | 55,101.70 | 9,070.88 | 9,070.8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2014年3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36.20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建设后期,工程尾款和质保金暂时不需要支付(质保金为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尚有募集资金37,769.79万元未使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