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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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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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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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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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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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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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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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十六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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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一季度内需和外需亦持续疲弱,内需加速回落推动了经济回落速度大超市场预期,企业主动去库存压力偏大,抑制后期的融资需求。二季度,在资金面稳中趋松、经济基本面仍显趋弱等因素的影响下,债券市场迎来上涨行情,从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10年期与2年期利差来看,期限利差继续缩窄,反映了市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悲观预期仍在上升。信用债供给迎来年内的小高峰,机构的配置需求也比较旺盛,各类券种收益率全线下行。
2014年上半年,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等驱动因素的判断,结合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对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协议存款以及回购进行均衡资产配置。考虑到持有人未来的申购赎回状况,本基金对组合中各类品种的到期期限结构做了合理安排,以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85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87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随着更多的宽松政策出台、出口持续复苏,我们预计三季度经济环比增长势头将进一步增强,央行的货币政策在“保持适度流动性”方面会更加弹性和灵活。虽然短期内实体经济企稳复苏,但房地产活动持续下行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在今年末至明年逐渐加剧,届时可能再度拖累经济增长,迫使决策层出台更多的稳增长措施。金融层面,宽资金会向宽信用推进,广义流动性回升的情况下,货币市场资金将流向贷款、非标和债券等资产,银行间资金面或许没有上半年那么宽松。
2014年下半年,本基金将在稳健操作的原则下,高度重视组合的流动性管理和安全性管理。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我们将始终把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基金收益的稳定性放在首位,继续保持投资组合的高流动性,严格控制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继续充分利用市场机会为投资人争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资产按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相关品种,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估值,具体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说明如下:
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基金运营部的分管领导)以及相关成员(包括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具体执行公允价值估值、提供估值建议、跟踪长期停牌股票对资产净值的影响并就调整估值方法与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风险管理部负责设计公允价值估值数据模型、计算,并向基金运营部提供使用数据模型估值的证券价格;监察稽核部负责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以及检查公允价值估值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由于基金经理及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参加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的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估值过程中基金经理并未参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月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户,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累计进行收益分配金额为9,232,866.48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4年上半年度,托管人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4年上半年度,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9,232,866.48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4年上半年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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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92,520,978.1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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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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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华______ ______张力______ ____谢先斌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原名为巨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20号《关于同意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后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期为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1日,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31,917,312.48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上海)报验字(06)第SZ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32,065,230.2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7,917.8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央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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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 关联方报酬
6.4.8.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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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 / 当年天数。
6.4.8.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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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 / 当年天数。
6.4.8.1.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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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 当年天数。
6.4.8.2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3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3.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3.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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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保管于交通银行的定期存款按约定利率计息。
2. 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4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13年6月30日:同)
6.4.8.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6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4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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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回购融资。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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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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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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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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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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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7.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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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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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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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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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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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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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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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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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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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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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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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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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6)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服务。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合作券商。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报证券交易所办理交易单元相关租用手续。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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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
| 基金简称 | 大摩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163303 |
| 基金交易代码 | 16330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8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92,520,978.13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投资目标 |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保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
| 投资策略 | 战略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资金供需、利率期限结构等因素的研究和分析,预测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从而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品种配置。 战术资产配置:主要包括对交易市场、投资品种、投资时机、套利的选择与操作,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努力实现超额收益。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本基金管理人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提前公告。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都低于债券基金、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名称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李锦 | 王涛 |
| 联系电话 | (0755) 88318883 | 95559 | |
| 电子邮箱 | xxpl@msfunds.com.cn | t_wang@bankcomm.com |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668 | 95559 | |
| 传真 | (0755) 82990384 | (021) 62701216 | |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msfunds.com.cn |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9,232,866.48 |
| 本期利润 | 9,232,866.48 |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1.8592%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92,520,978.13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一个月 | 0.2412% | 0.0018% | 0.2466% | 0.0000% | -0.0054% | 0.0018% |
| 过去三个月 | 0.7998% | 0.0050% | 0.7479% | 0.0000% | 0.0519% | 0.0050% |
| 过去六个月 | 1.8592% | 0.0043% | 1.4877% | 0.0000% | 0.3715% | 0.0043% |
| 过去一年 | 3.8702% | 0.0039% | 3.0000% | 0.0000% | 0.8702% | 0.0039% |
| 过去三年 | 12.3169% | 0.0075% | 9.4932% | 0.0006% | 2.8237% | 0.0069%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7.6951% | 0.0100% | 22.8801% | 0.0017% | 4.8150% | 0.0083%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李轶 | 基金经理 | 2008年11月10日 | - | 9 | 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系国民经济学硕士。2005年7月加入本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历任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11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 资 产 |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银行存款 | 41,063,294.83 | 381,832,877.21 |
| 结算备付金 | 45,495,000.00 | 7,238,095.24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931,676.43 | 99,867,718.34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79,931,676.43 | 99,867,718.3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0,000,000.00 | 265,250,879.48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26,930.60 | 10,058,742.77 |
| 应收利息 | 1,705,867.07 | 2,372,097.38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533,275.79 | 5,610,441.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10,109.45 | - |
| 资产总计 | 293,766,154.17 | 772,230,852.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627,669.71 | 1,702,950.04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2,548.76 | 257,901.81 |
| 应付托管费 | 25,014.79 | 78,152.05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62,536.92 | 195,380.10 |
| 应付交易费用 | 550.00 | 12,351.16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351,075.41 | 1,712,671.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95,780.45 | 169,000.00 |
| 负债合计 | 1,245,176.04 | 4,128,406.72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292,520,978.13 | 768,102,445.44 |
| 未分配利润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2,520,978.13 | 768,102,445.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3,766,154.17 | 772,230,852.16 |
| 项 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一、收入 | 10,968,307.91 | 56,542,279.79 |
| 1.利息收入 | 10,707,012.43 | 51,183,510.28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763,604.18 | 37,399,524.32 |
| 债券利息收入 | 2,058,802.73 | 12,666,343.59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884,605.52 | 1,117,642.37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61,295.48 | 5,358,769.51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261,295.48 | 5,358,769.5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减:二、费用 | 1,735,441.43 | 13,090,091.48 |
| 1.管理人报酬 | 781,381.20 | 3,928,085.17 |
| 2.托管费 | 236,782.21 | 1,190,328.96 |
| 3.销售服务费 | 591,955.57 | 2,975,822.08 |
| 4.交易费用 | 172.45 | - |
| 5.利息支出 | - | 4,864,919.68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4,864,919.68 |
| 6.其他费用 | 125,150.00 | 130,935.5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32,866.48 | 43,452,188.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32,866.48 | 43,452,188.31 |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68,102,445.44 | - | 768,102,445.44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9,232,866.48 | 9,232,866.48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75,581,467.31 | - | -475,581,467.31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65,890,003.43 | - | 365,890,003.43 |
| 2.基金赎回款 | -841,471,470.74 | - | -841,471,470.74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9,232,866.48 | -9,232,866.48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92,520,978.13 | - | 292,520,978.13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80,953,489.96 | - | 2,580,953,489.96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3,452,188.31 | 43,452,188.31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221,171,188.44 | - | -1,221,171,188.44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6,152,533,725.84 | - | 6,152,533,725.84 |
| 2.基金赎回款 | -7,373,704,914.28 | - | -7,373,704,914.28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43,452,188.31 | -43,452,188.31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359,782,301.52 | - | 1,359,782,301.52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781,381.20 | 3,928,085.17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76,464.34 | 1,348,788.40 |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36,782.21 | 1,190,328.96 |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8,852.11 |
| 交通银行 | 16,291.03 |
| 华鑫证券 | 22.21 |
| 合计 | 295,165.35 |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8,211.20 |
| 交通银行 | 74,989.87 |
| 华鑫证券 | 493.62 |
| 合计 | 733,694.69 |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 交通银行-活期存款 | 1,063,294.83 | 61,724.25 | 27,229,247.23 | 91,480.38 |
| 交通银行-定期存款 | 40,000,000.00 | 2,836,344.39 | -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79,931,676.43 | 27.21 |
| 其中:债券 | 79,931,676.43 | 27.21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0,000,000.00 | 40.85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6,558,294.83 | 29.47 |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7,276,182.91 | 2.48 |
| 5 | 合计 | 293,766,154.17 | 100.00 |
| 项目 | 天数 |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42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54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15 |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30天以内 | 62.08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3.42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20.50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10.25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10.24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3.42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 合计 | 99.66 | -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69,940,339.87 | 23.91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69,940,339.87 | 23.91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9,991,336.56 | 3.42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其他 | - | - |
| 8 | 合计 | 79,931,676.43 | 27.33 |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29,969,435.53 | 10.25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00236 | 10国开36 | 300,000 | 29,969,435.53 | 10.25 |
| 2 | 130243 | 13国开43 | 300,000 | 29,963,548.34 | 10.24 |
| 3 | 110247 | 11国开47 | 100,000 | 10,007,356.00 | 3.42 |
| 4 | 041451032 | 14电网CP001 | 100,000 | 9,991,336.56 | 3.42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1171%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862% |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561%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26,930.60 |
| 3 | 应收利息 | 1,705,867.07 |
| 4 | 应收申购款 | 533,275.79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 6 | 待摊费用 | 10,109.45 |
| 7 | 其他 | - |
| 8 | 合计 | 7,276,182.91 |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 7,393 | 39,567.29 | 133,055,730.32 | 45.49% | 159,465,247.81 | 54.51% |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7,018.20 | 0.0024% |
| 项目 |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0 |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 1,332,065,230.28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768,102,445.44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365,890,003.43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841,471,470.74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92,520,978.13 |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增聘高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变投资策略。 |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 安信证券 | 1 | - | - | - | - | - |
| 招商证券 | 1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10,932,200,000.00 | 100.00% | - | - |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