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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集利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采用上证国债指数及中证红利指数衡量基金的投资业绩,其主要原因如下: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样本股,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高股息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于2008年9月26日成立,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二十三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美国经济一季度受天气影响略有放缓,二季度恢复增长,量化宽松政策逐月退出。欧洲经济延续去年复苏态势,但通胀远低于目标值,且失业率过高,欧洲央行6月再次降息。

    国内经济在一季度出现回落,主要受去年四季度偏紧的货币政策影响。二季度,消费增速平稳;进出口同比增速出现回升,贸易顺差扩大。同时政府采取微刺激措施,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基建投资增速逆势反弹,经济略有企稳,但房地产投资增速仍下滑较快。上半年猪肉价格下跌较快,房价环比也出现下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较去年下半年回落。

    央行虽名义上保持中性货币政策,但二季度实施了定向降准、再贷款等微刺激政策,上半年资金面十分宽松。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总量在第一季度出现回落,但二季度企稳反弹。

    经济和通胀回落、资金面宽松,共同推动上半年债市上涨,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下行,但中长期债券表现更好。信用债票息较高,尤其是城投债,表现好于同期限利率债。转债整体表现不及纯债。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随着资金面改善、经济和通胀的回落,债市的悲观情绪将得到修复,债市将出现上涨,我们保持了较高的杠杆,积极参与行情,主要持有城投债,在赚取资本利得的同时,也能获取较高的票息,同时规避了产业债盈利恶化的风险。转债估值较低,估值修复逐渐从债市传导至转债,我们适当增加了转债仓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集利基金A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6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9%。

    集利基金C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0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预计欧美经济将延续复苏态势,中国进出口贸易和消费增速有望保持稳定。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微刺激之下,投资增速或将缓慢企稳。国内经济环比可能会企稳回升,但力度有限,而去年三季度基数较高,今年三季度同比数据甚至可能仍然下滑,但四季度同比数据可能出现回升。预计三季度通胀仍将平稳,但四季度食品价格存在上行风险。货币政策延续中性,外汇占款增量较少,央行可能会重启逆回购来调节流动性,回购利率中枢可能会与上半年持平或略有上升。

    综上,三季度基本面对债市中性偏多,但四季度可能存在投资增速企稳回升、通胀上行和资金面的风险。目前债券收益率水平具有吸引力,尤其是城投债,仍有下行空间,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稳健的投资策略,以信用债为主要投资品种,并做好信用风险防范。经济企稳对转债有利,我们将积极参与可转债投资,增强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及研究部、交易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截至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303,744,844.67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 345,645,883.33份,C类基金份额 958,098,961.34份。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0962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707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青山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955号《关于核准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93,797,894.3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94,126,340.9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8,446.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基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更名为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新增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类别,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一般情况下,基金资产将主要投资于企业(公司)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国债及央行票据等。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包括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所得股票以及权证等。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9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的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

    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0%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当年天数。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新增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22,321,476.92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99,539,601.80元,于2014年9月4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新增、撤销交易席位;

    (二)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集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1622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03,744,844.6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221016229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345,645,883.33份958,098,961.34份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及保持流动性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的综合目标。
    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新股申购策略根据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发行定价水平及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及资金成本关系,制定相应的新股认购策略;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主要关注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特征的优质上市企业,在符合基金整体资产配置及本基金整体投资风格的前提下,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依据现代金融投资理论,计算权证的理论价值,结合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评估权证投资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属于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陈沛王永民
    联系电话010-66577808010-66594896
    电子邮箱irm@mfcteda.com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95566
    传真010-66577666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基金级别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538,861.27231,179.07
    本期利润25,070,909.9738,317,740.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840.083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7.49%8.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8.90%8.6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134,355.44-8,298,000.6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49-0.008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78,879,914.221,025,864,810.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9621.0707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50%0.10%0.43%0.11%1.07%-0.01%
    过去三个月4.90%0.11%0.91%0.10%3.99%0.01%
    过去六个月8.90%0.15%1.49%0.12%7.41%0.03%
    过去一年5.27%0.15%2.94%0.13%2.33%0.02%
    过去三年12.18%0.20%6.69%0.13%5.49%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1.41%0.20%22.25%0.17%-0.84%0.03%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46%0.10%0.43%0.11%1.03%-0.01%
    过去三个月4.78%0.11%0.91%0.10%3.87%0.01%
    过去六个月8.65%0.15%1.49%0.12%7.16%0.03%
    过去一年4.80%0.15%2.94%0.13%1.86%0.02%
    过去三年10.66%0.20%6.69%0.13%3.97%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8.20%0.20%22.25%0.17%-4.05%0.03%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卓若伟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22日-9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计统系; 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 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任投资经理; 2009年5月起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 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3年7月5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具备9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熊壮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5月27日-6金融学硕士;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从事债券研究与投资交易工作;2012年11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具备6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2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3,177,142.954,945,959.09
    结算备付金 10,964,945.5633,496,506.82
    存出保证金 90,293.61288,270.7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158,852,285.431,395,983,180.2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158,852,285.431,395,983,180.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005,171.2912,433,944.57
    应收利息6.4.7.535,147,136.7850,402,786.8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1,210,070.3350,059,992.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6--
    资产总计 2,231,447,045.951,547,610,641.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21,861,078.72601,930,624.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680,549.01
    应付赎回款 1,118,100.68752,723.0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8,338.70456,611.13
    应付托管费 192,779.58152,203.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67,922.8193,450.07
    应付交易费用6.4.7.720,970.0518,328.82
    应交税费 1,500,760.661,500,760.66
    应付利息 981,588.24493,308.8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8180,782.02363,324.14
    负债合计 826,702,321.46621,441,883.9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6.4.7.91,303,744,844.67926,957,209.94
    未分配利润6.4.7.10100,999,879.82-788,452.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4,744,724.49926,168,757.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31,447,045.951,547,610,641.12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76,684,675.62122,300,937.24
    1.利息收入 30,436,019.6982,318,475.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228,253.96539,054.45
    债券利息收入 29,456,103.8281,604,473.4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51,661.91174,947.5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641,787.4739,832,530.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6,179.1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3-21,635,608.3139,832,53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3.1--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4--
    衍生工具收益6.4.7.15--
    股利收益6.4.7.1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767,696,332.38-652,788.4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8194,111.02802,720.00
    减:二、费用 13,296,025.4438,568,652.74
    1.管理人报酬6.4.10.2.12,385,932.787,576,562.73
    2.托管费6.4.10.2.2795,310.982,525,520.93
    3.销售服务费6.4.10.2.3927,551.772,545,632.93
    4.交易费用6.4.7.1929,558.1368,665.30
    5.利息支出 8,932,593.5425,609,322.7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932,593.5425,609,322.76
    6.其他费用6.4.7.20225,078.24242,948.0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388,650.1883,732,284.5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388,650.1883,732,284.50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26,957,209.94-788,452.74926,168,757.2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3,388,650.1863,388,650.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76,787,634.7338,399,682.38415,187,317.11
    其中:1.基金申购款1,223,240,982.9751,598,280.351,274,839,263.32
    2.基金赎回款-846,453,348.24-13,198,597.97-859,651,946.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03,744,844.67100,999,879.821,404,744,724.4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603,287,477.58150,916,879.042,754,204,356.6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83,732,284.5083,732,284.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12,490,424.317,828,840.54-1,004,661,583.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4,447,179,204.25345,960,168.894,793,139,373.14
    2.基金赎回款-5,459,669,628.56-338,131,328.35-5,797,800,956.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90,155,341.10-190,155,341.1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590,797,053.2752,322,662.981,643,119,716.25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385,932.787,576,562.7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06,532.14433,954.88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795,310.982,525,520.9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合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4,499.49834,499.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726.1523,726.15
    合计-858,225.64858,225.6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合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04,899.691,604,899.6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0,628.96220,628.96
    合计-1,825,528.651,825,528.65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59,000,000.00105,518.6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90,079,786.99---987,100,000.00267,566.43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9月26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0.0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9,987,015.58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0.00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0.00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9,987,015.58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7660%0.000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9月26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0.0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9,987,015.58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0.00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0.00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9,987,015.58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6278%0.0000%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3,177,142.9558,844.55222,235,497.01237,230.33

    6.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128006长青转债2014年6月25日2014年7月9日新债流通受限100.00100.0092,6109,261,000.009,261,000.00-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098010009常高新债2014年7月1日98.66320,00031,571,200.00
    13023613国开362014年7月1日100.02200,00020,004,000.00
    138207913铁煤MTN12014年7月1日98.25226,00022,204,500.00
    14042914农发292014年7月1日100.37500,00050,185,000.00
    合计   1,246,000123,964,7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2,158,852,285.4396.75
     其中:债券2,158,852,285.4396.75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4,142,088.510.63
    7其他各项资产58,452,672.012.62
    8合计2,231,447,045.95100.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820隧道股份541,706.360.0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820隧道股份535,527.200.06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541,706.3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535,527.2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70,189,000.005.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70,189,000.005.00
    4企业债券1,426,183,686.71101.53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478,374,000.0034.05
    7可转债184,105,598.7213.11
    8其他--
    9合计2,158,852,285.43153.6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417113长投建700,00069,860,000.004.97
    212443213襄建投600,00061,200,000.004.36
    312265812盘锦债600,00060,840,000.004.33
    412263012惠投债600,01060,001,000.004.27
    5110020南山转债576,15054,757,296.003.90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90,293.61
    2应收证券清算款12,005,171.29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5,147,136.78
    5应收申购款11,210,070.3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8,452,672.0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20南山转债54,757,296.003.90
    2110024隧道转债35,614,553.002.54
    3110023民生转债20,344,544.001.45
    4113005平安转债15,927,930.201.13
    5110018国电转债8,845,553.600.63
    6113002工行转债421,600.000.03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1,908181,156.12287,058,203.8083.05%58,587,679.5316.95%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1,833522,694.47924,225,919.5596.46%33,873,041.793.54%
    合计3,741348,501.701,211,284,123.3592.91%92,460,721.327.09%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0.000.0000%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31,587.130.0033%
    合计31,587.130.0024%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0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0
    合计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0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0
    合计0

    项目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9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1,620,067,528.70674,058,812.2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599,993,441.99326,963,767.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54,276,250.161,068,964,732.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08,623,808.82437,829,539.4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45,645,883.33958,098,961.34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3、2014年2月14日,本基金托管人发布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行长。

    4、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广发华福1535,527.20100.00%487.55100.00%-
    齐鲁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华福1,864,302,504.8469.46%11,163,700,000.0068.98%--
    齐鲁证券819,883,523.2530.54%5,020,415,000.0031.02%--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6日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