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德宏募投项目”)已2014年7月31结项,会议同意公司将德宏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会议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4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和华蓥爱众水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爱众燃气”,
公司持股比例为86.87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申请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2606.25万元、另一股东瑞丽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393.75万元。贷款用途:城市管道及场站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伍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蓥爱众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申请总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用途:蓥城水厂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和华蓥爱众水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临2014-04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奎阁110kV输变电工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新建奎阁110kv输变电工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9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分别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燃气”)增资33,000万元和5,000万元,用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和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6日前分别向星辰水电公司和德宏燃气募集资金专户划入33,000万元、4,977.09767万元(含利息98,976.70元),星辰水电公司和德宏燃气已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9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二)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19号)。公司于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7,739,821.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1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以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后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将对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比例调整至53.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制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星辰水电,德宏燃气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天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订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募集资金的使用遵循计划审批、申请使用、检查评价的步骤进行,项目管理部门每月上旬向财务部门报送下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经公司研究批准。在符合项目付款条件时,由项目管理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公司的内控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资金审批、付款。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余额 | 其中2014年1-6月取得利息净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 | 24-130601040003079 | 265,163.96 | 2,610.41 | 德宏燃气募集资金专户 |
| 平安银行成都天府支行 | 11011456597801 | 44,191.71 | -14.04 | 星辰水电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4402020819201104688 | 163,586.98 | 5,611.85 | 星辰水电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 | 671201040004121 | 2,847,794.38 | 10,502.40 |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44001760301053008435 | 56,913.58 | -1,324.64 |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3,377,650.61 | 17,385.98 |
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单位:元
| 募投项目 | 置换金额 | 置换日期 |
| 德宏燃气 | 17,840,785.76 | 2010年12月 |
| 星辰水电公司 | 10,849,536.00 | 2011年7月 |
| 爱众股份公司 | 100,0000,000.00 | 2013年3月 |
(1)德宏燃气以自有资金17,840,785.76元先期投入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12月德宏燃气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840,785.76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0号《关于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
(2)星辰水电公司以自有资金10,849,536.00元先期投入泗耳河一级电站项目、三级电站项目。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7月星辰水电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0,849,536.00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5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00万元先期投入新疆富远能源公司,公司于2013 年3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3年3月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先期投入资金10,00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48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2、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单位:元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金额 | |||
| 募投项目 | 累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德宏燃气 | 32,102,045.55 | 17,000,000.00 | |
| 星辰水电 | 303,631,617.32 | - | |
|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0,920,000.00 | 70,000,000.00 | |
| 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 | 6,484,241.17 | ||
| 合计 | 773,137,904.04 | 87,000,000.00 | |
3、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星辰水电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7000万元资金于2012年4月12日全部归还至星辰水电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5月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同意星辰水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星辰水电已于2012年10月25日将该笔8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星辰水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3年5月14日将该笔8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星辰水电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同意星辰水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星辰水电已于2013年12月30日将该笔3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宏燃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德宏燃气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 截至2014年6月30日使用金额 | |||
| 募投项目 | 本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累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德宏燃气 | 2,086,913.60 | 34,188,959.15 | 17,000,000.00 |
| 星辰水电 | 30,597,443.32 | 334,229,060.64 | |
|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0,920,000.00 | 65,000,000.00 | |
| 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 | 13,053,613.54 | 19,537,854.64 | |
| 合计 | 45,737,970.46 | 818,875,874.43 | 82,000,000.00 |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用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宏燃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德宏燃气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德宏燃气已于2013年12月30日归还300万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6月30日,尚有1700万流动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7月17日,德宏燃气已将剩余的17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4年4月21日归还500万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6月30日,尚有6500万流动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8月4日,公司已将剩余的65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2014年1-6月 | |||||||||||||||||||
| 编制单位: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9,741.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73.7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887.5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 | 无 | 33,000.00 | 33,000.00 | 33,000.00 | 3,059.74 | 33,422.90 | 422.90 | 101.28% | 2013年 | ||||||||||
| 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 | 无 | 5,000.00 | 4,967.20 | 4,967.20 | 208.69 | 3,418.89 | -1,548.31 | 68.82% | 2013年 | ||||||||||
| 广安区凉滩至恒升110KV输变电工程 | 无 | 3,283.00 | 3,283.00 | 2954,.70 | 1,305.36 | 1,953.78 | -1,000.92 | 59.51% | 2014年 | ||||||||||
| 收购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无 | 72,900.00 | 48,490.98 | 48,490.98 | 43,092.00 | -5,398.98 | 88.87% | ||||||||||||
| 合计 | 11,4183.00 | 89,741.18 | 89,412.88 | 4,573.79 | 81,887.57 | -7,825.3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1、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因自然灾害频繁导致工程进度滞后。2、德宏燃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14年7月31日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累计金额为128,690,321.76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收回上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德宏募投项目”)已2014年7月31结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出具了《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瑞华川基审字【2014】51040001号)。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2014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德宏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会议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9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120,000.00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将所募集资金其中的5000万元增资于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燃气”),用于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6日前向德宏燃气募集资金专户划入4,977.09767万元(含利息98,976.70元)。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0年11月8日,德宏燃气、国都证券、农行德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银行及账户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 | 24130601040003079 |
二、项目实施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潞西市(注:后潞西市更名为芒市)输配气系统、瑞丽市输配气系统、CNG运输车、工业电视监控和周界报警系统等投资建设,本项目原计划2012年竣工,由于受缅甸边境社会环境和德宏州境内中缅油气管线通气滞后的影响致使项目进度滞后,直至2014年7月31日,德宏燃气募投项目才完成建设。
虽然中缅油气管线已经于2013年7月29日通气,但由于昆仑燃气门站迟迟未建设,致使德宏燃气无法顺利使用中缅油气管线的管输天然气,导致该募投项目效益不能有效释放。目前昆仑燃气正积极建设门站,预计年底德宏燃气将顺利使用中缅油气管线的管输天然气。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4年7月31日,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5,018,761.14元,均为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1,681,407.41元暂未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433,622.97元(其中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
截止2014年7月31日,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16,370,068.64元,与尚未使用资金余额差额原因:1、应收瑞丽市财政局土地款1,139,520.00 元,2、应付款合计 1,075,965.67元。
本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其节余资金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 累计利息收入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 | |
| 49,770,976.70 | 交付使用资产 | 32,454,378.12 | 1,681,407.41 | 16,433,622.97 |
| 器材 | 1,383,915.51 | |||
| 增值税进项税金 | 1,180,467.51 | |||
| 合计 | 35,018,761.14 |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截止2014年7月31日德宏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会议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需履行决策情况
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3、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上述情况,广安爱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广安爱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出具的《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
燃气和华蓥爱众水务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蓥爱众水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爱众燃气”,公司持股比例为86.875%)
● 本次担保数量:华蓥爱众水务1,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叁年),德宏爱众燃气2606.25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伍年);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38,484.35万元(其中134,378.1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连带责任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8月22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和华蓥爱众水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
1、为华蓥爱众水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1,5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期限为叁年的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解决蓥城水厂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2、为德宏爱众燃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3,000万元银行贷款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股比例为86.875%, 担保金额为2606.25万元)提供期限为伍年的连带责任担保,德宏爱众燃气另一股东瑞丽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3.125%)提供393.7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蓥爱众水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华蓥市清溪路
3、法定代表人:苟明灿
4、注册资本:2100万元
5、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供水管道安装、维修、销售;水暖器材(以上项目涉及法律法规的,取得许可后经营)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德宏爱众燃气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路49号(兴糖业培训基地旁)
3、法定代表人:伍利军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含CNG和LNG)、车用CNG天然气的输入、储存、供应;燃气管道设计、安装和维护、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气体流量表零售、安装、调试和维护。(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德宏爱众燃气86.875%的股份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和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和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8,484.35万元(其中134,378.1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均为公司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8月22日在爱众股份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欧春生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监事王小林先生代为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德宏募投项目”)已2014年7月31结项,同意公司将德宏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因此,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管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