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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着公允性原则、可复制性原则和再平衡等原则,本基金选取“75%×中信全债指数+20%×沪深300指数+5%×活期存款利率”作为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1日生效,2008年6月23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根据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结束时,各项资产投资组合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截止2014年6月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六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2006年7月17日成立;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成立;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1日成立;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2月13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大部分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著的情况。但因投资组合规模悬殊、投资组合经理对市场判断的差异及决策时机不同,导致投资组合间七组配对分析出现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检验显著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1、2月延续2013年12月PMI指数同比下行的趋势,伴随高频数据发电量、粗钢产量以及工业增加值持续不景气,经济出现明显下滑态势。二季度伊始,针对不断下行的经济数据,政府在促改革的前提下,推出了一系列定向稳增长措施。二季度,PMI先行指标出现回升,连续四个月温和改善,但高频数据发电量和工业增加值仍然在低位震荡,给经济企稳回升蒙上了一层阴影。总体上看,短期经济下行风险减弱,但是筑底回升尚需一段时间。

    政策方面,以微调和定向发力为主。政府在铁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及跨区域经济带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温和政策。货币政策方面,央行推出了定向降准,再贷款,PSL等新工具,使得投资者对长端流动性的预期发生改变,长端利率出现大幅下行。

    大类资产方面,股票市场,上证综指上半年震荡下跌,创业板年初一路上涨达近期高点后,下跌调整,于5月底重返上涨行情。生物医药、去IOE、信息安全和金融IT领携创业板上涨。债券方面,在资金面边际宽松的情况下,债券市场从短暂的“牛陡”行情演变成趋势性慢牛行情,收益率曲线呈平坦化下行态势,所有品种长短端收益率大幅下行,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基本面衰退的背景下,短期资金面边际改善,以及投资者对未来资金面预期发生变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下半年,债券市场的运行将较平稳,经济筑底回升,通胀低位运行,货币政策维持稳中偏松,供需略有失衡,多空因素交织,判断下半年债市收益率下行空间有限。从操作上说,股票市场预计将伴随政策、经济、信用等的变化呈现波动,我们将维持较低仓位并积极兑现所获取的收益。债券市场以在现有组合配置的基础上,观察市场变化,择机调整为思路。益民基金将力争继续以经济、政策和市场三者关系为研究分析重点,将在最新市场环境下通过大类资产选择和配置,建立多策略和确定性回报投资思路,在控制基金下行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积极创造正收益来源,为投资者累积正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运作保障部、金融工程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金融工程部金融工程人员:金融工程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运作保障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按照基金会计核算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其他资产和负债进行核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参与基金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十二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223 元,基金份额总额48,277,540.8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至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雷学军______ ______吴晓明______ ____吴晓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354号《关于同意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及基金部函[2008]107号《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核准后进行募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基金发起并担任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自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5月16日止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后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XYZH/2007A7071-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5月21日以基金部函[2008]196号《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书面确认。经验资及备案后,多利债券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1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设立时募集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745,602,870.34元,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110,396.26元,实收基金本息共计745,713,266.60元,上述募集的实收基金根据每份基金份额的面值人民币1.00元折合为745,713,266.60份基金份额。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位进行权证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当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不存在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 2014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QDII、专户等集合理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期货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金融工程部、投资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集中交易部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一致的,由集中交易部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基金简称益民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5600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8,277,540.8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参与分享中国经济成长与资本的长期稳健增值,债券的利息收入与股票的红利收益及资本增值是本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主要来源。本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在保证资产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投资策略是实现投资目标的基本手段,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一级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红利股选股策略以及新股申购策略。管理人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政策、估值水平、资金供求以及股债吸引力等几个方面的运行趋势及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机制,并且依据此结论制定相应的大类资产配置目标与策略轮动。债券方面本基金将在系统化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投资管理的基础上,采取收益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和类别配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市场创新机会,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低效和市场转型进程中的价格失衡,实现组合增值。在股票组合层面,本基金主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全面的品质优选、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力求在上市股票中精选出财务状况健康、业绩稳定增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秀投资品种,提高组合的整体收益率水平。在新股申购上,本基金将研究股票首次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在开放式基金中,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基金和中短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伟张燕
    联系电话010-63105556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jcb@ymfund.com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95555
    传真010-631005880755-83195201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m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50,418.54
    本期利润-63,754.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6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4,526,378.7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223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07%0.09%0.69%0.17%-0.62%-0.08%
    过去三个月1.13%0.06%2.02%0.19%-0.89%-0.13%
    过去六个月-0.64%0.17%1.50%0.22%-2.14%-0.05%
    过去一年-5.06%0.33%2.21%0.25%-7.27%0.08%
    过去三年-6.21%0.30%3.19%0.27%-9.40%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64%0.24%10.34%0.35%-6.70%-0.1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勇钢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31日-6清华大学硕士。曾任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自2011年8月31日起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9月26日起任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研研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1日-4曾任世德贝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赛迪顾问研究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行业研究员。自2011年4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2013年1月11日起任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38,168.481,247,578.55
    结算备付金836,379.69466,850.73
    存出保证金34,596.1992,903.28
    交易性金融资产37,649,233.1035,055,307.10
    其中:股票投资-497,535.00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37,649,233.1034,557,772.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000,000.003,7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62,928.30678,703.04
    应收利息772,311.26373,559.25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1,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45,394,617.0241,614,901.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5,183.00-
    应付管理人报酬25,625.0224,715.14
    应付托管费7,321.417,061.43
    应付销售服务费10,982.1610,592.19
    应付交易费用20,758.5365,520.85
    应交税费721,252.68654,675.16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77,115.4450,122.39
    负债合计868,238.24812,687.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48,277,540.8543,957,206.35
    未分配利润-3,751,162.07-3,154,991.56
    所有者权益合计44,526,378.7840,802,214.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5,394,617.0241,614,901.95

    项 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408,136.88-674,941.49
    1.利息收入850,907.341,041,503.0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5,760.7011,727.05
    债券利息收入720,120.08993,323.6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5,026.5636,452.42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829,457.44607,594.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812,445.09-55,806.43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22,439.39607,676.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5,427.0455,724.6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6,664.40-2,338,025.5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2.5813,986.04
    减:二、费用471,891.021,016,007.41
    1.管理人报酬182,242.65215,921.40
    2.托管费52,069.2961,691.83
    3.销售服务费78,104.0192,537.76
    4.交易费用52,394.35351,396.08
    5.利息支出22,977.37205,208.2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2,977.37205,208.20
    6.其他费用84,103.3589,252.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3,754.14-1,690,948.9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3,754.14-1,690,948.90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3,957,206.35-3,154,991.5640,802,214.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63,754.14-63,754.1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320,334.50-532,416.373,787,918.13
    其中:1.基金申购款43,709,213.34-3,549,270.1840,159,943.16
    2.基金赎回款-39,388,878.843,016,853.81-36,372,025.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8,277,540.85-3,751,162.0744,526,378.7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7,946,596.6046,373.3657,992,969.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1,690,948.90-1,690,948.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391,608.43-277,764.079,113,844.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54,844,092.16-146,475.2854,697,616.88
    2.基金赎回款-45,452,483.73-131,288.79-45,583,772.5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7,338,205.03-1,922,339.6165,415,865.42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82,242.65215,921.4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8,593.3714,766.66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2,069.2961,691.83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515.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313.2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6.28
    合计70,844.97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203.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16.25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33
    合计80,845.23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38,168.487,961.281,823,534.596,049.83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37,649,233.1082.94
     其中:债券37,649,233.1082.94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000,000.0013.2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74,548.171.93
    7其他各项资产870,835.751.92
    8合计45,394,617.02100.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240华业地产3,025,341.687.41
    2002146荣盛发展2,226,568.005.46
    3300096易联众2,159,121.775.29
    4600340华夏幸福1,776,715.854.35
    5600667太极实业652,036.001.60
    6600649城投控股651,937.451.60
    7002477雏鹰农牧650,883.001.60
    8002385大北农650,832.001.60
    9600108亚盛集团650,520.001.59
    10600827友谊股份459,150.001.13
    11600185格力地产446,495.001.09
    12000671阳 光 城446,137.801.09
    13000592平潭发展445,072.001.09
    14600376首开股份444,611.001.09
    15601169北京银行361,006.000.88
    16600704物产中大328,822.010.81
    17000718苏宁环球328,115.000.80
    18002348高乐股份327,088.100.80
    19002018华星化工229,293.000.56
    20002207准油股份228,960.000.5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240华业地产3,063,871.777.51
    2002146荣盛发展2,126,955.425.21
    3300096易联众1,746,294.554.28
    4600340华夏幸福1,677,145.254.11
    5002477雏鹰农牧725,591.001.78
    6002385大北农685,004.001.68
    7600108亚盛集团652,123.601.60
    8600667太极实业650,521.501.59
    9600649城投控股562,654.451.38
    10000592平潭发展446,090.001.09
    11600376首开股份424,525.301.04
    12000671阳 光 城421,104.901.03
    13600185格力地产415,681.601.02
    14600827友谊股份385,650.000.95
    15601169北京银行338,134.800.83
    16002348高乐股份316,262.210.78
    17000718苏宁环球309,257.000.76
    18000028国药一致258,381.000.63
    19002099海翔药业250,648.000.61
    20600704物产中大250,322.000.61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17,035,676.6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6,674,473.84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6,972,312.0015.66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6,016,800.0013.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000,600.006.74
    4企业债券21,209,621.1047.63
    5企业短期融资券3,018,900.006.78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431,600.000.97
    8其他--
    9合计37,649,233.1084.5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299108海航债42,1904,252,330.109.55
    211213812苏宁0133,2403,197,688.007.18
    301010721国债⑺31,2303,147,984.007.07
    404146000914三安CP00130,0003,018,900.006.78
    509100109兴业0130,0003,016,200.006.77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34,596.19
    2应收证券清算款62,928.30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772,311.26
    5应收申购款1,000.00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870,835.7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24隧道转债431,600.000.97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264182,869.4740,183,894.0583.24%8,093,646.8016.76%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286.710.01%

    项目持有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5月21日 )基金份额总额745,713,266.6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3,957,206.3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3,709,213.3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9,388,878.8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8,277,540.85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117,408,667.2651.64%15,848.9251.64%-
    中信证券(浙江)116,301,483.2448.36%14,840.7548.36%-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168,718,989.5087.52%775,900,000.0098.85%--
    中信证券(浙江)24,051,549.2812.48%9,030,000.001.15%--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