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公告编号:2014-058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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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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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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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在“绿色能源传输专家,环保新材料领跑者”的企业愿景引领下,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克服宏观经济放缓、行业充分竞争等外部因素影响,围绕公司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稳扎稳打,践行战略转型,由制造型企业向集生产制造、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迈出有力步伐。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480.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5%。
电线电缆产业,拓渠道,抓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开拓和内部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实现销售实物量及毛利率的增长。产品结构、产能结构及市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成功开发超级柔性防火电缆、铝合金电缆,已经具备批量生产能力;产能结构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成立了着力于生产低压环保线缆的惠民线缆公司,同时通过流程优化,使原有的高、中、低压产品的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市场结构优化,在做好大客户模式的基础上,成立着力于特种电缆细分市场的专用线缆公司以及开拓渠道市场模式,提供“全球最安全、最环保的家装用线”的万马电工事业部。市场布局进一步完善,销售模式不断创新,重点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市场竞争更加严峻的情况下,实现了销量的增长。
通信电缆模块上半年市场拓展成效明显,其中广电市场贵州、黑龙江成亮点,同时还拓展了宽带运营商客户,广电行业省网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入围27个省级网络公司,在国内广电行业市场占有率跻身前列,在为细分市场龙头。
新材料产业,重研发,抓新品。万马高分子作为线缆料行业龙头企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公司与浙江大学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流动站,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积聚人才,并设立了特种材料PVC及弹性体事业部,该项目产品已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公司积极探索和研究3D打印材料技术,参加3D打印联盟。并在环保新材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完成3项发明专利申请,11项专利授权。
新能源产业,喜迎春风,成新秀。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领域,公司凭借多年产品研发经验积累,紧紧抓住国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公开招标契机,在报告期的两次竞标中喜获订单,为万马新能源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期待已久的希望之窗。公司将以此为新起点,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积极探索进入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运营服务业务,并放眼国际市场,积极探寻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模式和契机。
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公司抓住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机会,在嘉兴光伏示范产业园区成立浙江万马光伏有限公司,着力示范电站工程建设,主流组件设计创新及融资模式创新;与国电通合资成立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服务平台初具雏形。两家公司的设立为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发展搭建了架构。
报告期,公司新申报专利28项,获得授权19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知识产权260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218项,外观设计11项,软件著作权11项。
报告期,为更好地诠释公司业务范围及战略转型的意图,公司进行了更名,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何若虚先生进入公司董事会,并担任董事长。
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6亿元获得证监会批准,并成功发行2014公司债券(第一期)3亿元,优化了负债结构。
报告期,公司将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授予。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光伏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4-056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出资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董事中兼任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董事的张德生先生、张珊珊女士、姚伟国先生、张丹凤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何若虚先生为张珊珊女士之配偶,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4-057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刘金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本次与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4-059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1、增资及关联交易概况
2014年8月25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桩领域的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能力,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和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万马新能源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电气电缆集团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合计向万马新能源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万马新能源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70%,电气电缆集团持股比例仍为30%。
公司与控股股东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210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电气电缆集团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2100万元,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方发生的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若虚、张德生、张珊珊、张丹凤、姚伟国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注册资本:9,120万元
注册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南环路 63 号 8 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
2、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电气电缆集团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8,664.43万元,净利润18,683.13万元,总资产632,839.7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4年6月30日,电气电缆集团营业收入492,517.67万元,净利润26,467.92万元,总资产652,596.08万元。(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2014年6月30日,电气电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61,090,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应用软件设计及销售安装;销售:工业电器成套设备。货物进出口。
2、本次投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1)公司以货币增资人民币2100万元,电气电缆集团以货币增资人民币9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增加万马新能源的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万马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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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时间: 根据万马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逐步到位。
(3)万马新能源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万马新能源资产总额为 9,996,765.70元, 负债总额为467,571.21 元,净资产为9,529,194.49 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37,393.16 元,净利润-3,645,832.58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万马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0,891,989.81元, 负债总额为 2,519,832.58元,净资产为8,372,157.23 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381,538.46 元,净利润 -1,157,037.2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共同协商,本着“出资自愿、公平合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原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向万马新能源增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投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签署万马新能源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变更以及工商变更的相关文件。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使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充电汽车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到2015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 万辆;到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 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 万辆,电动汽车发展前景广阔。
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其能源的供应主要以电力为主,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即将爆发之际,汽车充电设施不完善、充电困难,是影响充电汽车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充电设施亟需快速发展,以满足电动汽车的发展需求,并以充电设施、充电系统的适度超前发展引导电动汽车业务的发展。
基于对上述行业政策环境的认识,公司认为今后一段时间,国内新能源汽车,尤其电动汽车市场将有较大增长,作为电动汽车使用所必须的充电设施建设,以及对电动汽车及其充电网络运营的需求将大幅增长,考虑万马新能源的现有产业基础和近年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增加对万马新能源的投资,以帮助其加大对充电器产品(含交直流充电桩、壁挂式充电机 和车载充电机等)和充电管理相关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支持其为充电相关新业务做投资准备,同时为其现有业务适当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增资基于万马新能源研发、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有利于推动万马新能源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以及为充电相关新业务的拓展做一定准备,对万马新能源的未来盈利能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发展迅猛,本次增资将根据审慎原则合理、有序投入;同时,将根据未来万马新能源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相应决策程序后,采用追加投资、与上下游厂商合作、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保障万马新能源业务的发展。
公司及电气电缆集团本次投资资金均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政策落地不及时风险、技术更新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经营管理不善风险等,公司将积极应对。风险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3、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万马新能源的增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将有利于提升未来盈利能力。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电气电缆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7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且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及合同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即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共同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九、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本次与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共同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 | 万马电缆 | 股票代码 | 002276 |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万马股份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方春英 | 邵淑青 | ||
电话 | 0571-61078207 | 0571-63755192 | ||
传真 | 0571-63755256 | 0571-63755256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wanmagroup.com | investor@wanmagroup.com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14,801,503.12 | 1,986,262,828.40 | 1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938,715.13 | 90,896,390.50 | 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5,189,604.94 | 89,271,056.59 | 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7,109,040.94 | -182,279,266.60 | -19.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33 | 0.0978 | 5.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33 | 0.0978 | 5.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9% | 3.88% | -0.0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172,300,620.83 | 4,025,019,644.84 | 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572,281,376.25 | 2,519,043,535.52 | 2.11% |
股东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万马股份 | 1,400.00 | 70.00% | 3,500.00 | 70.00% |
电气电缆集团 | 600.00 | 30.00% | 1,500.00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