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4年3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平安财富*睿丰一百六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年8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平安财富*睿丰一百六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出资人民币7,100万元认购平安财富*睿丰一百六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财富*睿丰一百六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有质押的信托产品
3、认购信托计划资金总额:人民币7,1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6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5%
7、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无限
售流通股的股权收益权的买入及返售项目,通过对上海莱士的股权收益权买入并返售的方式获取收益,并通过对上海莱士进行质押的方式保障收益。标的股票的质押股数 418 万股,初始质押价格23.92元/股,初始股价预警线是35.89元∕股,初始股价平仓线是31.1元/股。
8、信托利益的支付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平安信托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财富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划付。
9、公司与平安信托及本项目相关方无关联关系。
(二) 平安财富*睿丰一百零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年8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平安财富*睿丰一百零九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认购平安财富*睿丰一百零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财富*睿丰一百零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有质押的信托产品
3、认购信托计划资金总额:人民币17,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5%
7、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新湖中宝(股票代码:600208)无限售流通股的股权收益权的买入及返售项目,通过对新湖中宝的股权收益权买入并返售的方式获取收益,并通过对新湖中宝进行质押的方式保障收益。标的股票的质押股数 18,000 万股,初始质押价格 1.67元/股,初始股价预警线是2.51元∕股,初始股价平仓线是2.17元/股。
8、信托利益的支付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平安信托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财富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划付。
9、公司与平安信托及本项目相关方无关联关系。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47,760万元,未超过授权范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