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5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6日14:30
(2) 网络投票的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5:00至2014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于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90名,代表股份6,958,386,7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53%。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6,492,261,49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名,代表股份466,125,29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
三、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胡志刚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049,1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8514%;反对票10,214,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468%;弃权票122,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18%。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张晓明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6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邯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8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该项担保系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宝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此项担保的担保协议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签署。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邯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邯宝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注册地为邯郸市复兴路232号,法定代表人李贵阳,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等。
邯宝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4年0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614650.23 | 3579310.95 |
负债总额 | 2338905.23 | 2313108.75 |
银行贷款总额 | 939200.00 | 998575.90 |
流动负债总额 | 2117597.23 | 2165800.75 |
净资产 | 1275745.00 | 1266202.20 |
项 目 | 2014年0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54720.27 | 2287283.22 |
利润总额 | 12463.35 | 2081.25 |
净利润 | 9317.76 | 1549.94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邯宝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邯宝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办理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其他相关衍生信贷及金融业务等。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为了满足邯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事项,且邯宝公司为本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邯宝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7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63%。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