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书评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路演回放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路演回放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4年8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2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6版:信息披露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信息技术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行业主题股票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行业指数的编制特点后,本基金选择以中证信息技术指数作为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信息技术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为反映A股中信息技术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将中证800成分股中信息技术行业中的全部股票作为样本所编制的行业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股票,从而中证信息技术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电子信息产业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基金在正常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0%、2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六条(二)投资范围、(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4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一只封闭式基金、三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共发生4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上半年A 股市场在整体指数表现黯淡的情况下,演绎了错综复杂的主题投资的行情。市场指数中只有创业板指数实现了4.56%的上涨,其他各指数普遍下跌。从行业分类看,TMT 领域仍然是市场的热点,其中计算机、通信行业领涨市场;其他行业比如国防军工、汽车、电力设备、轻工等也都实现明显的上涨。煤炭、非银行金融等周期类行业表现较差,食品饮料行业受到大市值个股调整的影响,也出现明显的下跌。

    上半年组合净值实现了16.37%的上涨,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3.62%,组合业绩表现继续领先于业绩比较基准,阶段性实现了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上半年的投资过程中,基于对TMT 行业基本驱动因素的研究,我们认为移动互联网对生活、商业模式重构、工业生产的影响即将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背景下,我们继续贯彻行业主题+精选个股的投资思路,投资重点聚焦在移动互联网、面向新能源应用的电子器件以及军工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具有显著业务竞争优势的公司,同时根据细分行业发展的动态增加了对地理信息、金融信息化领域相关标的的投资。随着客户关注度的提高,组合规模增大之后,我们也主动降低了组合的集中度来提高组合应对流动性需求的能力。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6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展望

    中国宏观经济的运行已经进入稳速增长、结构调整的阶段,在从高速增长进入稳定增长阶段后,企业经营效率将成为企业间分化的决定性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投资者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空间、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等情况,对企业的经营绩效做前瞻性的判断。体现在证券市场上,我们看到过去几年在市场整体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阶段性都有部分上市企业经历持续的增长阶段,寻找这样的企业将是投资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目标。

    (2)本基金下阶段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专注于投资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的行业型基金。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内的支柱型产业,国内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得到大幅增强;目前判断TMT 行业自身发展仍然处于成长期,在移动互联网与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成为趋势的情况下,行业内相关产业链将面临非常好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公司的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初步判断国内的相关公司仍然会具有很好的投资机会。当然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我们也要更审慎的评估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企业业务发展的持续性等因素。

    随着组合规模的扩大,基金的业绩表现受到更多的持有人的关注;而且受到基金投资范围的影响,短期内净值大幅波动的概率较大。这要求我们用更开阔的投资思路、更谨慎的态度和更努力的投入应对无常的证券市场,尽最大努力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回报持有人的信任。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8,072,986.89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258,072,986.8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599,698,165.49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65元,基金份额总额2,350,185,831.0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194号《关于同意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36,781,526.3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7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6,879,183.4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7,657.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电子信息产业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证信息技术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未开立关联方交易单元。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4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184,283,827.47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69,087,746.06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的余额为907,925,921.45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5,815,677.58元,无属于第三层级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中7.4.1、7.4.2、7.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基金简称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080012
    交易代码0800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27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50,185,831.0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1)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市场估值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2)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公司作为投资标的,根据市场波动情况精选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信息技术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叶金松王永民
    联系电话010-82019988010-66594896
    电子邮箱yejs@csfunds.com.cn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95566
    传真010-8225598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164,354,927.39
    本期利润287,179,466.8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62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6.3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0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207,956,983.4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36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4.52%1.07%2.32%1.02%2.20%0.05%
    过去三个月10.26%1.07%6.09%1.04%4.17%0.03%
    过去六个月16.37%1.22%3.62%1.21%12.75%0.01%
    过去一年54.76%1.39%20.29%1.35%34.47%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90.21%1.38%28.14%1.32%62.07%0.0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克玉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监。2012年3月27日-11年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历任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6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高级行业研究员,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217,705,542.8572,614,487.69
    结算备付金9,253,398.5011,614,675.16
    存出保证金984,455.04354,526.83
    交易性金融资产2,253,371,573.53913,741,599.03
    其中:股票投资2,253,371,573.53913,741,599.03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6,300,000.00208,3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98,899,431.6635,065,511.75
    应收利息403,773.78128,758.5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194,043,899.7252,090,297.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3,290,962,075.081,293,909,856.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7,345,650.47
    应付赎回款76,992,638.7629,037,275.41
    应付管理人报酬3,587,078.021,328,991.45
    应付托管费597,846.32221,498.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1,348,365.341,162,475.28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479,163.23435,001.59
    负债合计83,005,091.6749,530,892.7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350,185,831.031,060,660,981.01
    未分配利润857,771,152.38183,717,982.54
    所有者权益合计3,207,956,983.411,244,378,963.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290,962,075.081,293,909,856.34

    项 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311,348,143.7928,811,189.17
    1.利息收入6,623,894.49362,336.9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38,670.2284,026.74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385,224.27278,310.16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79,154,277.8726,049,950.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66,549,507.5725,238,443.84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12,604,770.30811,506.5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2,824,539.502,049,687.1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745,431.93349,214.81
    减:二、费用24,168,676.902,618,943.32
    1.管理人报酬16,619,604.081,211,584.86
    2.托管费2,769,933.99201,930.83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4,560,556.231,025,638.58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218,582.60179,789.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7,179,466.8926,192,245.8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7,179,466.8926,192,245.85

    项目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60,660,981.01183,717,982.541,244,378,963.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87,179,466.89287,179,466.8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89,524,850.02386,873,702.951,676,398,552.97
    其中:1.基金申购款3,008,026,475.31868,192,054.373,876,218,529.68
    2.基金赎回款-1,718,501,625.29-481,318,351.42-2,199,819,976.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50,185,831.03857,771,152.383,207,956,983.4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3,123,624.67-12,364,450.47150,759,174.2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6,192,245.8526,192,245.8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9,481,008.4633,121,191.32112,602,199.78
    其中:1.基金申购款353,369,355.9162,652,688.96416,022,044.87
    2.基金赎回款-273,888,347.45-29,531,497.64-303,419,845.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956,436.30-3,956,436.3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42,604,633.1342,992,550.40285,597,183.53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6月30日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6,619,604.081,211,584.8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112,638.40520,124.77

    项目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6月30日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769,933.99201,930.83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217,705,542.85988,747.8222,476,182.7572,277.38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002727一心堂2014-6-252014-7-2新股流通受限12.2012.203,49742,663.4042,663.40-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600498烽火通信2014-6-30重大事项11.912014-7-712.102,669,63831,509,981.0331,795,388.58-
    000555神州信息2014-5-5重大事项24.992014-7-2324.5369,8831,810,729.561,746,376.17-
    300050世纪鼎利2014-5-30重大资产重组18.862014-7-3019.5694,2771,204,777.111,778,064.22-
    300323华灿光电2014-4-28重大资产重组20.052014-7-2811.219997,955.6520,029.95-
    300353东土科技2014-5-29重大资产重组12.69--2,656,04632,554,732.1533,705,223.74-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253,371,573.5368.47
     其中:股票2,253,371,573.5368.47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6,300,000.0015.6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26,958,941.356.90
    7其他各项资产294,331,560.208.94
    8合计3,290,962,075.08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547,591,086.3548.24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743,084.600.52
    E建筑业13,109,143.520.41
    F批发和零售业232,663.400.01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68,654,516.2420.84
    J金融业338,650.440.01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571.440.00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3,534.540.00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567,323.000.20
    S综合--
     合计2,253,371,573.5370.2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50中国联通57,899,560187,015,578.805.83
    2002465海格通信6,628,043105,584,724.993.29
    3002056横店东磁4,787,00893,155,175.682.90
    4002138顺络电子3,931,48282,010,714.522.56
    5000063中兴通讯6,078,38579,748,411.202.49
    6002376新 北 洋6,839,84275,238,262.002.35
    7300077国民技术2,704,16574,472,704.102.32
    8002063远光软件3,590,72673,430,346.702.29
    9300188美亚柏科3,549,42071,911,249.202.24
    10600522中天科技5,395,51770,627,317.532.2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50中国联通117,279,704.029.42
    2002056横店东磁88,643,959.747.12
    3000063中兴通讯79,080,013.906.35
    4600718东软集团77,098,312.366.20
    5002376新 北 洋75,443,766.766.06
    6002465海格通信72,877,256.195.86
    7300077国民技术70,345,761.275.65
    8002315焦点科技67,311,721.715.41
    9300188美亚柏科66,349,509.675.33
    10600522中天科技65,215,069.545.24
    11300207欣 旺 达57,787,760.564.64
    12000733振华科技57,188,559.314.60
    13002484江海股份50,561,429.284.06
    14601208东材科技49,279,198.213.96
    15002073软控股份49,120,940.143.95
    16600460士 兰 微47,508,395.613.82
    17002063远光软件44,982,893.703.61
    18601299中国北车43,137,850.023.47
    19300353东土科技42,415,759.653.41
    20601766中国南车41,303,686.353.32
    21002383合众思壮40,209,624.963.23
    22002138顺络电子39,346,124.603.16
    23000012南 玻A38,244,119.453.07
    24600151航天机电37,697,382.123.03
    25002179中航光电37,615,004.243.02
    26600875东方电气36,699,711.752.95
    27000917电广传媒35,642,918.762.86
    28300303聚飞光电35,455,004.722.85
    29600487亨通光电34,095,831.402.74
    30600498烽火通信31,509,981.032.53
    31300036超图软件30,804,163.332.48
    32300302同有科技29,649,903.012.38
    33601186中国铁建26,670,136.012.14
    34300241瑞丰光电25,136,928.552.02
    35002335科华恒盛25,086,599.452.0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207欣 旺 达69,114,294.095.55
    2300241瑞丰光电46,993,002.623.78
    3300036超图软件46,701,039.723.75
    4002484江海股份44,590,619.033.58
    5300219鸿利光电44,076,637.093.54
    6300017网宿科技39,897,216.793.21
    7601186中国铁建37,915,068.973.05
    8000733振华科技37,538,592.943.02
    9300188美亚柏科37,454,289.673.01
    10300170汉得信息35,559,139.932.86
    11600522中天科技31,683,802.732.55
    12002583海 能 达30,109,205.372.42
    13300077国民技术27,642,179.612.22
    14300302同有科技27,521,707.242.21
    15600563法拉电子26,659,746.682.14
    16300232洲明科技24,265,488.321.95
    17002449国星光电24,253,342.991.95
    18300182捷成股份24,004,066.051.93
    19002073软控股份21,489,911.971.73
    20600718东软集团21,450,357.901.72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186,310,106.2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136,054,178.81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984,455.04
    2应收证券清算款98,899,431.66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403,773.78
    5应收申购款194,043,899.7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94,331,560.20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44,53352,774.031,076,076,746.1145.79%1,274,109,084.9254.21%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598,965.580.0255%

    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27日 )基金份额总额436,879,183.4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060,660,981.0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3,008,026,475.3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718,501,625.2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50,185,831.03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太平洋证券11,876,423,393.2756.48%1,708,301.8856.48% 
    方正证券1890,371,793.0226.80%810,592.9026.80% 
    信达证券1431,498,063.4512.99%392,836.9912.99% 
    国金证券1115,485,162.343.48%105,139.653.48% 
    平安证券18,525,921.440.26%7,762.000.26%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太平洋证券------
    方正证券--20,055,000,000.0082.20%--
    信达证券------
    国金证券--4,342,500,000.0017.80%--
    平安证券------

    序号证券公司名称交易单元所属市场数量
    1方正证券上海1
    2信达证券深圳1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