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古少明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工程施工项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2014 年8 月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2014 年8 月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传真及电邮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胡兰萍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含工程施工项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鹰股份) 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工程施工项目资金,下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09号)核准(2014年1月23日,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完成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4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00万股,发行价格4.03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69.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6,630.53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3月1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25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按《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于2013年11月30日签署的《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部品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和工程施工项目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 项目备案号 |
| 1 | 部品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投资 | 49,666.93 | 43,758.00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120100203029022\120100344229021\120100362029026 |
| 2 | 工程施工项目资金 | 51,880.37 | 36,242.00 | - |
| 合计 | 80,000.00 |
其中“部品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投资”由广州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使用实施,“工程施工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使用实施。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8,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增资。具体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4年4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已于2014年4月16日完成本次增资,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深圳验字【2014】4825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48250014号《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会议同意宝鹰建设在公司支付增资款项至募集监管专用账户后,于2014年6月30日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 199,437,168.34元。 具体详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4年4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 3.8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2014年8月26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含结构性存款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8000032721 | 601,172.03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1000010209 | 56,000,000.00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01528600059999555 | 229,807,613.22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441810182600032770 | 133,469,418.30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01528600052537983 | 101,125,787.70 |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情况下,公司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9180188000032721)人民币5600万元以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账户(账号:39180181000010209)。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为减少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控制财务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4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26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400.00万元。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保证:
1.保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并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28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关于宝鹰股份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宝鹰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未进行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宝鹰股份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见刊登在2014年8月28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09号)核准(2014年1月23日,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完成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4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00万股,发行价格4.03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69.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6,630.53万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3月1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25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8,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增资。具体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4年4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已于2014年4月16日完成本次增资,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深圳验字【2014】4825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48250014号《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会议同意宝鹰建设在公司支付增资款项至募集监管专用账户后,于2014年6月30日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 199,437,168.34元。 具体详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4年4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 3.8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9,943.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686.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8000032721 | 60.10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1000009372 | 5,600.00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01528600059999555 | 22,980.77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441810182600032770 | 13,346.94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01528600052537983 | 14,803.95 |
| 合计 | 56,791.76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104.9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19,943.7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情况下,公司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9180188000032721)人民币5600万元用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账户(账号:391801810000093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但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转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置换已完成。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1-6月,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附件1: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6,630.53 |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943.72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943.72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部品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投资 | 43,758 | 43,758 | 0 | 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工程施工项目资金 | 36,242 | 36,242 | 19,943.72 | 19,943.72 | 55.03%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0,000 | 80,000 | 19,943.72 | 19,943.7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报告期内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内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宝鹰建设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宝鹰建设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48250014 号《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4 年3 月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99,437,168.34 元, 本次拟置换资金199,437,168.34 元,宝鹰建设拟在公司增资款项到位后,于2014 年6 月30 日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199,437,168.34 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报告期内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规定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