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7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予公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博顺泰房地产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参见2014-076号公告。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博顺泰房地产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4-077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7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利博顺泰房地产
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福州利博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博顺泰房地产”)拟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对外经贸信托”)申请信托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利博顺泰房地产以其名下的宗地2012挂20号A1地块(土地编号:侯国用(2013)第230122号,土地账面价值17899.69万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和利博顺泰房地产的股东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利博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8,556万元;
(四)注册地点: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利博顺泰房地产50%的股权;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利博顺泰房地产50%的股权;
(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88,333.01 |
负债总额 | 86,974.03 |
净资产 | 1,358.98 |
2013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0 |
净利润 | -608.53 |
(八)目前在建项目情况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成交价 (万元) |
宗地2012挂20号(A1、A2地块) | 闽候县城新区 | 69,999.43 | 商服用地(兼容公寓式办公) | ≤25% | ≥2并且≤3 | ≥35% | 30,800 |
宗地2012挂21号(B1、B2地块) | 闽候县城新区 | 54,827.85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5% | ≥2并且≤3 | ≥35% | 23,300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对外经贸信托向利博顺泰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利博顺泰房地产以其名下的宗地2012挂20号A1地块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抵押期间为对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之日;保证期间为对应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5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利博顺泰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公司领海三期项目建设,公司为利博顺泰房地产提供担保,而且利博顺泰房地产的另一方股东融信投资亦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有助于解决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利博顺泰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3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6.15亿元,其中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7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3:00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4年9月9日前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博顺泰房地产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9月12日上午9︰00-11︰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0671 | 阳光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议案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博顺泰房地产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3:00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利博顺泰房地产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4-07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预计业绩情况: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14年 1-9 月份业绩变动情况
项目 | 本报告期 (2014年1-9月) | 上年同期 (2013年1-9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60%~80% | 盈利:37,343.80万元 |
盈利:59,750万元-67,200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57元-0.64元 | 盈利:0.37元 |
(2)2014 年7-9 月份业绩变动情况
项目 | 本报告期 (2014年7-9月) | 上年同期 (2013年7-9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60%~80% | 盈利:23,285.73万元 |
盈利:37,250万元-41,900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36元-0.40元 | 盈利:0.23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4年1-9月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增长,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厦门、西安区域的部分项目将在2014年1-9月陆续销售结转收入所致。
四、风险提示与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公告是在公司财务部门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