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休市期间
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201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结算参与单位:
根据《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休市期间上海市场、深圳市场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中秋节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
(一)2014年9月5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4年9月5日,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9月9日。
(二)2014年9月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14年9月6日—9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4年9月9日,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9月10日。
(三)上海市场2014年9月3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3日、4日、5日发生的深圳市场B股交易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退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9月10日、10日、11日。
二、2014年国庆节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
(一)2014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4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10月8日。
(二)2014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14年10月1日—10月8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4年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10月9日。
(三)2014年9月26日、29日、30日发生的上海、深圳市场B股交易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退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为2014年10月8日、9日、10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