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其中,首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
●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和财务弹性,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资金规模等因素,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短期融资债券”)。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其中,首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拟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后两个月内发行,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发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次数、发行额度、发行时点等)将视公司资金存量和需求而定;
2、有效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债券注册有效期为两年;
3、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一次注册、分次发行;
6、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短期融资债券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在适当情形下,由董事会批准的两名以上董事(含2名),可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聘请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
2、在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后,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市场条件,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债券,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和注册额度内择机确定具体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及发行利率,办理短期融资债券登记及托管事宜,并签署必要的文件。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融资债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27)。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
短期融资债券发行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