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企业形象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股票
    继续停牌公告
  •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衡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控股股东委托贷款资金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公告
  •  
    2014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股票
    继续停牌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衡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控股股东委托贷款资金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股票
    继续停牌公告
    201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赤天化 编号:2014-6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股票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天化集团”)的书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正在筹划赤天化集团国有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因涉及赤天化集团国有股权整体转让,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3日继续停牌。

    2014年8月28日,公司收到赤天化集团《关于公司筹划有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目前,围绕赤天化集团国有股权整体转让事宜开展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已结束,正依据审计、评估工作结果对方案的细节进行论证。上述国有股权整体转让事宜尚需赤天化集团董事会审议,以及贵州省国资委和贵州省政府审批。

    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9日起继续停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每5个交易日对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4-61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第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5日分别以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的事前表示认可,且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6名关联董事周俊生、田勇、李欣雁、王贵昌、袁远镇、万勇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4-62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天化集团”)借款4亿元

    ● 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 该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今年以来,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尿素市场持续低迷,产品价格同比大幅降低,当前又进入产品销售淡季,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现拟向控股股东借款4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约6.3%,借款获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简介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环城北路157号

    法定代表人:周俊生

    注册资本:50,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桨板及纸品的技术开发、机械加工制作和设备安装维修;商贸,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制浆造纸原辅材料,机、电、仪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化工、制浆造纸机、电、仪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代理业务;房屋、土地租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内外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限制的除外)。

    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资产总额为1,279,734.54万元,负债总额为817,279.00万元,净资产为462,455.5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23,796.34万元,净利润为-20,388.3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赤天化集团借款4亿元人民币, 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市场利率,约为6.3%,借款期限为借款自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向控股股东赤天化集团借款,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赤天化集团产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4-63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定于 2014年9月16日上午 08:30 在贵州省赤水市化工路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2楼会议室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8: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9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赤水市化工路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2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4年9月9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登记时间:2014年9月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6:00时。

    九、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贵州省赤水市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852-2878518

    传 真:0852-2878874

    邮 编:564707

    联 系 人:黄东海、万翔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委托日期: 二(一四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227赤化投票1A股

    2、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1.00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赤天化”的投资者,对公司《关于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227赤化投票买入1.00元1股同意
    738227赤化投票买入1.00元2股反对
    738227赤化投票买入1.00元3股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