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50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月22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成立日即起息日为2014年2月28日,到期日为2014年8月27日,收益计算方式为(1)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2)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6%*产品存续天数/365(3)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1%*产品存续天数/365。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2014年8月27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31780.82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51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月22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4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3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追加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连续十二个月公司所有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主要内容
(一)结构性存款情况
1、产品名称:稳健型842139号
2、结构性存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3、币种:人民币
4、本金保证: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期限:115天
6、认购日:2014年8月27日
7、起息日:2014年8月29日
8、名义到期日:2014年12月22日
9、收益兑付日:2014年12月24日
10、收益率:5.06%或2.5%(年利率,ACT/365),视产品约定结构而定。
11、管理费费率:0.36%(年化率,ACT/365,获得5.06%的收益率时扣取管理费,如仅获得保底收益,则不收取管理费)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14、本次使用1,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
(二)主要风险揭示
1、货币风险:当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用外币标价或者用非本币标价时,外币汇率的波动会给您的金融投资带来收益或者造成损失。所以您应该考虑到汇兑损失的风险。
2、价格风险:考虑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价格和特征都是单独制定的,并且我行无法从市场上得到有效的定价信息,我行不能向您保证您从我行得到的价格是市场上最好的价格。我行有可能在任何与您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中取得收益,无论交易结果是否对您有利。
3、流动性风险:一项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在没有对手方的允许下,一般不允许被受让、转让或者终止,而交易对手方不会以法律或者合约的形式事先约束自己而允许您受让、转让或者提前终止有关交易。因此您通常不能在设定的到期日之前与我行就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清算。
4、税务风险:在您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之前,您需要了解从事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税务影响。
5、国外市场交易/场外交易:由于国外司法仲裁与法律制度的不同,投资于国外市场的资金或许不可能提供与国内一样的法律保护措施。某些场外交易的期货、期权和掉期由于不被管制而包含了更高的风险。此外,由于场外交易不能转让以及不易变现,这都可能包含了更高的风险。
6、订价关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结构性存款产品与它的标的资产之间可能不存在正常的价格关系,尤其是在一个“组合资产的衍生品”(包含了至少两种以上的标的资产,两种资产可以是同一类型也可以是不一样的类型,这些资产被同时买入或者卖出)和“结构性”交易中更是如此。由于缺乏“普遍的”或者“市场化”的参考价格,所以很难独立的给出相关合约的“公平”价格。
7、信用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所购买的期权合约对手方到期未能履行,导致整个投资组合预期收益减少甚至损失。
8、交易和电子交易系统的中止和限制:考虑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包含许多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市场状况以及交易所的操作有可能会导致您的损失,因为有时很难或者基本上不可能有效地进行交易或者对头寸进行清算。以上这些也都构成了您的风险。
9、市场风险:您在资金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的损益与金融市场、商品市场的价格、利率和指数相关联。这些价格、利率和指数的变化有可能很迅速并且幅度很大,因此有可能给您带来投资收益的损失。
10、挂钩标的替换风险:所挂钩标的如遇潜在调整事件或其它市场特殊事件而需更换,宁波银行有权根据诚信原则挑选适当的标的进行替代。
11、提前到期及到期日顺延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12、其他风险:由于政策风险或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本期产品的正常运作,将导致本期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1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三层区间型W11)》。该产品尚未到期。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2、2014年1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14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八期产品16》。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该产品已于2014年7月29日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1万元。
3、2014年2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该产品已于2014年8月27日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31780.82元。
4、2014年7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3,000万元(含本次1,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