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本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1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副董事长张树强先生、董事高勃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刘同高先生、董事庄志刚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设立稀土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工信部核准备案的《厦门钨业稀土集团组建方案》,为落实稀土集团的发展战略,承担国家对大型稀土企业集团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并协调公司内部各稀土企业的投资及生产经营活动,同意设立稀土事业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本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1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兆奕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中村泉先生、职工监事陶青松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赖兆奕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颜四清先生、石刚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分别委托监事吴爱福先生、吴大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期间,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关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部份股份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4]160号),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将福建稀土集团16%股权无偿划转给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权属企业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据此,2014年6月17日福建稀土集团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福建稀土集团股东和股权结构为:福建冶金持股比例为84%,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
2、根据福建稀土集团2014年8月11日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福建稀土集团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6,845.65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冶金认缴出资额74,045.6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85.2612%;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2,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4.7388%。
据此,2014年8月13日福建稀土集团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根据福建稀土集团2014年8月19日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福建稀土集团注册资本由86,845.6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冶金认缴出资额136,417.9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85.2612%;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3,582.1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4.7388%。
据此,2014年8月19日福建稀土集团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福建稀土集团上述权益变动后,其注册资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福建冶金 | 136,417.90 | 85.2612% |
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 23,582.10 | 14.7388% |
合计 | 160,000.00 | 100.00% |
2014年5月,福建稀土集团将所持本公司1,256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核威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公告:临-2014-041),上海核威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同为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权属企业。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