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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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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1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1、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重庆燃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3月21日修订)等有关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后的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在发行结构、发行方式、网下投资者认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重点关注本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3.25 元/股,对应的2013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9.12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7.90 倍)。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会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8月29 日、9 月5日和9月12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对应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单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3.25 元/股,申购数量需等于“入围申购量”。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 年9月19日(T-1日)9:30-15:00 及2014年9月22 日(T 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数量。网下申购简称为“重庆燃气”,申购代码为“600917”,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5、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发行价格,即3.25元/股,进行申购。

    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4 年9 月22日(T 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重燃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17”。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必须是1,0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46,000 股。

    重要提示

    1、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重庆燃气”,股票代码为“600917”。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代码为600917,网上申购代码为730917。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8月26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3.25元/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15,6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92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4,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3.25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重燃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17”。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由申银万国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5、根据《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大于等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名单详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6、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网上发行申购新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同时,该配售对象将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8、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交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9月22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9、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况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9月23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4年9月24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一、(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2、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即10,920万股时,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4年8月29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指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指2014年9月22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15,6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92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4,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3.25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9月19日(T-1日)9:30-15:00及2014年9月22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9月22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3.25元/股的发行价格和15,6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1.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08.80万元,略少于发行人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招股意向书中载明的“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的4.7亿元。

    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9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9月23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 倍以上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二)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三)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4年9月24日(T+2日)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日期发行安排
    延迟三周起始日第一周第一日

    2014 年8月29日(周五)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延迟三周起始日第二周第一日

    2014 年9月5日(周五)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延迟三周起始日第三周第一日

    2014 年9月12日(周五)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2014 年9月18日(周四)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4 年9月19日(周五)

    网上路演日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9:30-15:00)

    T 日

    2014 年9月22日(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2014 年9月23日(周二)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

    T+2 日

    2014 年9月24日(周三)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4 年9月25日(周四)

    刊登《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6日,共有17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07家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2.85元/股-14.36元/股,拟申购数量为1,497,070万股。

    根据2014年8月20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家投资者管理的3家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承诺函等材料的;共有3家投资者管理的4家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被剔除;共有4家投资者管理的4家配售对象因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黑名单被剔除。

    以上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无效报价的申报总量为36,420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核查资料、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或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黑名单的投资者名单”。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163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96家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2.85元/股-14.3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460,650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296家配售对象)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确定3.26元为临界价格,将报价为3.26元以上的申报价格予以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剔除后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按上述原则剔除的累计申报数量为149,1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报总量的10.2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被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1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2、网下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3.253.26
    网下投资者(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3.253.25
    公募基金(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3.253.25
    公募基金(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3.253.25

    3、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后,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17.1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9.1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5,600万股计算为155,6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代码D4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7.90倍(截至2014年8月26日),本次发行价格3.2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19.1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主要原因如下:发行人主营城市燃气供应业务,城市燃气销售和安装业务收入约占营业收入的98%。中证指数范围内的8家上市公司中,申能股份和安彩高科涉及其他业务,剩余6家上市公司业务较为纯粹,与发行人具有可比性。截至2014年8月26日,除申能股份和安彩高科以外的6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为33.79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8月26日收盘价(元)中证指数发布最新静态市盈率(倍)
    601139.SH深圳燃气7.0119.64
    600635.SH大众公用5.0629.83
    002700.SZ新疆浩源20.5258.54
    600617.SH国新能源19.6038.00
    000669.SZ金鸿能源19.6026.38
    002267.SZ陕天然气10.0830.35
    算术平均值33.79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为3.25元/股,对应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9.12倍,高于中证指数发布的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7.90倍,但低于6家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33.79倍。

    (三)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方式,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大于等于发行价格的1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7家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名单详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况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申购

    (一)网下申购参与者

    “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的237个配售对象应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4年8月22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需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二)网下申购流程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申购时间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T-1日)及2014年9月22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2、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规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即3.25元,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0,92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在申购平台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申购数量的投资者将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示。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应缴申购款=申报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3.25元)×申购数量。

    2、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机构划付申购款项)。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0917,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091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行(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001202929025788836
    联系人 邵烨蔚
    联系电话 021-63231454/63219038/63295468
    收款行(二)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1550400050015290
    联系人 白俊蔚
    联系电话 021-63878917/63874929
    收款行(三)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6590
    联系人 陈蕊 、徐叶卉、周敏
    联系电话 021-53961795 /63961790
    收款行(四)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66726018170062141
    联系人 郑逸 、郁慧琦
    联系电话 021-53856028 /6311000-2362
    收款行(五)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97020153700000021
    联系人 任煜华
    联系电话 021-68887231
    收款行(六)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200100100239302
    联系人 王凯
    联系电话 021-62677777-218232
    收款行(七)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089262310005
    联系人 张敏
    联系电话 021-20777191 /58791238
    收款行(八)
    开户行 上海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6007-03000674698
    联系人 王君 、严乃嘉、黄峻
    联系电话 021-68475910 /68475904/68475935
    收款行(九)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7311010187200000618
    联系人 吴刚
    联系电话 021-58775982/ 58775983
    收款行(十)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54659213718
    联系人 张伟峰 、陈晔
    联系电话 021-64954350 /64954876
    收款行(十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6510188000141806
    联系人 胡晓栋
    联系电话 021-23050379
    收款行(十二)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201014040001108
    联系人 陈秋燕 、吴轶群
    联系电话 021-61874042/ 61874043
    收款行(十三)
    开户行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330200001843300000253
    联系人 许凌燕 、刘琦敏
    联系电话 021-58407103
    收款行(十四)
    开户行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6504105940000039
    联系人 孔祥琳
    联系电话 021-63901938
    收款行(十五)
    开户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8012500002921
    联系人 韩雪刚
    联系电话 021-50979879
    收款行(十六)
    开户行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130630500123400000730
    联系人 王明东
    联系电话 021-20612941 /63361636

    下述三家收款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下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机构划付申购款项:

    收款行(十七)
    开户行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88313101012
    联系人 胡政杰 、刘芬
    联系电话 021-38881402 /388882383
    收款行(十八)
    开户行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0000501510280485
    联系人 史玮 、柏敏栋
    联系电话 021-38516687 /38516691
    收款行(十九)
    开户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732168288
    联系人 王志豪
    联系电话 021-28966000-68360/69082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款项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9月22日(T日)15:00,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的申购记录。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4年8月20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于T+2日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最终配售情况。

    (五)公布网下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网下申购款

    2014年9月24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获配股数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如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金额,2014年9月24日(T+2日),主承销商将通过结算平台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六)网下发行其他事项

    1、9月23日(T+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下发行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网上发行

    (一)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二)本次网上发行时间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发行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4,68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4年9月22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4,680万股“重庆燃气”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本次发行价格(3.25元/股)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三)、申购价格、简称、代码、数量和次数的规定

    1、本次发行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25元/股。

    2、本次网上申购的申购简称为“重燃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17”。

    3、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46,000股。

    4、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9月19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4年9月19日(T-1日)为准)。

    (四)网上申购程序

    1、网上可申购额度

    上交所根据网上申购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2014年9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市值计算规则参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46,000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14年9月22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六)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9月23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9月23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该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9月24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七)公布中签率

    2014年9月24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八)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9月24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9月25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

    2014年9月24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2014年9月25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利息的处理

    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七、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发行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华清

    联系电话:13808322818

    传真:023-67952837

    联系人:李金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34208

    传真:021-5403424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

    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296家配售对象)

    序号询价机构配售对象名称拟申购价格(元/股)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李雪红李雪红14.36300.00高价剔除
    2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756,720.00高价剔除
    3赵辉赵辉3.311,000.00高价剔除
    4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3.276,160.00高价剔除
    5陈矗陈矗3.261,800.00高价剔除
    6东莞证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269,000.00高价剔除
    7东航财务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263,920.00高价剔除
    8冯国新冯国新3.26320.00高价剔除
    9广发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10,920.00高价剔除
    10国金证券国金慧泉工银量化恒盛精选D类4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6300.00高价剔除
    11国金证券国金慧泉精选对冲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6300.00高价剔除
    12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263,070.00高价剔除
    13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61,500.00高价剔除
    14合众人寿保险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3.2610,920.00高价剔除
    15华商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300.00高价剔除
    16华商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4,800.00高价剔除
    17江苏瑞华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3.2610,920.00高价剔除
    18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500.00高价剔除
    19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500.00高价剔除
    20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500.00高价剔除
    21李燕李燕3.264,600.00高价剔除
    22山西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2610,880.00高价剔除
    23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66,160.00高价剔除
    2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26600.00高价剔除
    25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3.263,000.00高价剔除
    26上海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261,000.00高价剔除
    27世纪金源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3.26300.00高价剔除
    28阳光财产保险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3.263,300.00高价剔除
    29太平洋证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263,000.00高价剔除
    30泰信基金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2,300.00高价剔除
    31谢演灵谢演灵3.26300.00高价剔除
    32徐晓徐晓3.2610,920.00高价剔除
    33许鑫磊许鑫磊3.26300.00高价剔除
    34杨林发杨林发3.267,000.00高价剔除
    35云南国际信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261,530.00高价剔除
    36张虹张虹3.26800.00高价剔除
    37张志东张志东3.26600.00高价剔除
    38浙江中大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3.2610,920.00高价剔除
    39民族证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265,000.00高价剔除

    40中海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900.00高价剔除
    41中海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2,000.00高价剔除
    42国都证券国都安心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61,300.00有效
    43国都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2610,920.00有效
    44国华人寿保险股票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3.2610,920.00有效
    45国联安基金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10,920.00有效
    46国联安基金国联安-佳成灵活配置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3.261,200.00有效
    47国联安基金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610,920.00有效
    48国联安基金国联安-至恩1号资产管理计划3.2610,920.00有效
    49国联安基金国联安-中经-安心收益二号资产管理计划3.263,000.00有效
    50国联安基金国联安-中经-安心收益三号资产管理计划3.262,400.00有效
    51平安资产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2610,920.00有效
    52平安资产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3.2610,920.00有效
    53太平资产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3.2610,920.00有效
    54太平资产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2610,920.00有效
    55太平资产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3.2610,920.00有效
    56太平资产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3.2610,920.00有效
    57泰康资产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2610,920.00有效
    58泰康资产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3.2610,920.00有效
    59泰康资产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3.2610,920.00有效
    60泰康资产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3.2610,920.00有效
    61泰康资产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3.2610,920.00有效
    62平安资产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3.265,000.00有效
    63太平资产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稳健1号3.26300.00有效
    64武钢财务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2610,920.00有效
    65天津远策新疆恒荣盛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10,920.00有效
    66天津远策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10,920.00有效
    67平安资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有资金3.2610,920.00有效
    68泰康资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3.266,000.00有效
    69中油财务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2610,920.00有效
    70中远财务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2610,920.00有效
    71宝盈基金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510,920.00有效
    72宝盈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510,920.00有效
    73宝盈基金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52,000.00有效
    74易方达基金北京铁路局企业年金基金3.251,200.00有效
    75中信证券北京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3.25640.00有效
    76渤海证券滨海1号民生价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54,860.00有效
    77博时基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3.254,000.00有效
    78渤海证券渤海分级汇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54,300.00有效
    79渤海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510,920.00有效

    (下转B7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