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2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在宁夏中卫子公司所在地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详见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2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2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72,519,278.5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7,850,570.51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运通”)增资后,天能运通与公司保荐人、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上述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7,850,570.51元,其中活期存款8,110,950.51元、通知存款156,739,620.00元,理财产品193,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专户银行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专户转账 | 利息收入净额 | 已使用金额 | 存储余额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20,000,000.00 | 33,091,620.00 | 38,907,246.39 | 1,038,800,821.64 | 153,198,044.7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 | 300,000,000.00 | 822,405.77 | 299,990,883.19 | 831,522.58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500,000,000.00 | 199,700,260.00 | 38,445,334.64 | 637,642,944.48 | 100,502,650.16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 | 500,000,000.00 | -515,400,000.00 | 15,458,582.61 | 2,182.00 | 56,400.61 |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282,608,380.00 | 16,736,019.62 | 196,082,447.21 | 103,261,952.41 | |
| 合计 | 2,420,000,000.00 | 260.00 | 110,369,589.03 | 2,172,519,278.52 | 357,850,570.51 |
注:募集专户转账为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转账,另现金缴存转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260.00元为其他行代付的手续费。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52,000.00 | 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329.7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5,083.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322.6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2.31%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上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 原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变更为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原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变更为两个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90,000.00 | 104,300.00 | 78,950.00 | 25,329.72 | 75,322.64 | -3,627.36 | 95.41 | 2014年 | -244.16 | 否 | 是 |
| 合计 | — | 90,000.00 | 104,300.00 | 78,950.00 | 25,329.72 | 75,322.64 | -3,627.36 | 95.41 | — | -244.1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自 2012 年以来,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下跌并处于低位运行,导致公司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将原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变更为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 3、最近两年,光伏行业景气度下降,硅片、组件等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甚至出现亏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逐渐减弱,导致光伏设备市场需求萎缩;同时,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当初预计的理想状态;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也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司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从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提高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原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投资建设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的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原计划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由于近两年来,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也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司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从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提高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原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投资建设新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7,923,222.54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号)。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9,3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 131320 期”,到期日为2014 年 10 月 26 日。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7,713,114.86 元及利息 42,286,885.14 元合计 3.2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中的50,400万元全部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200万元和25,200万元。 | ||
注1:“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上半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及手续费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上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 | 50,400 | 25,050.00 | 21,350.00 | 21,350.00 | 85.23 | 2014年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0,400 | 25,050.00 | 21,350.00 | 21,350.00 | 85.23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当初规划项目时,光伏行业景气度高且市场环境较好,市场对光伏设备和产品的需求旺盛,而公司当时的产能有限,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且公司对新产品大尺寸单晶炉和区熔单晶炉的市场前景看好,遂在募投项目中规划了2#厂房(大尺寸、区熔单晶硅生长炉车间)、4#厂房(加工车间)、5#厂房(电气装配及库房)。但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景气度下降,硅片、组件等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并处于低位运行,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甚至出现亏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逐渐减弱,导致光伏设备市场需求萎缩;同时,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当初预计的理想状态;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也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司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从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提高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原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投资建设新项目。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详细公告请见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注:“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