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1 股票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临2014-04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终止为控股子公司凤凰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简称“凤凰新能源”)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经2014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凤凰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简称“凤凰新能源”)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5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该事项已披露于201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目前,凤凰新能源尚未与光大银行签署正式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地域关系凤凰新能源全体股东决定终止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2500万元,该事项已经凤凰新能源2014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公司同意为凤凰新能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简称“工行惠州惠阳支行”)申请2,5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凤凰新能源自然人股东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凤凰新能源股权全部质押给工行惠州惠阳支行,质押期与工行授信期限一致;并同意将凤凰新能源全部设备抵押给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期与工行授信期限一致。工行惠州惠阳支行提出的担保违约清偿没有顺序,自然人股权质押与公司担保同时进行,不足部分再由凤凰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签署后公司再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