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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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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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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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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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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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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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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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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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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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0月24日,并于2008年12月18日推出C类收费模式。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上有超过6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截至本报告期末,从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到现在,已经成功管理了16只基金产品(包含A、C类债券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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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经济下滑风险加大,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稳增长成为政策的主要旋律。中央银行相继推出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等政策,定向对基建、保障房等领域发力,同时运用SLO/SLF/PSL等政策,对收益率曲线的短端和中长端进行利率走廊管理。
本基金上半年增加了信用债和利率债的配置,提高了组合久期和杠杆,对权益资产仅进行波段性操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强债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6.07%,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5%,战胜比较基准182个基点。报告期内,强债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5.95%,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5%,战胜比较基准170个基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上半年,政府通过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棚户改造、铁路建设、水利设施、管网改造等方面加大投资。中央银行采取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等措施注入流动性。受此影响,社融增速和货币供应量均出现了明显的反弹。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4%,工业增加值和工业企业利润都出现了触底回升的势头。我们认为政府一系列降低融资成本的措施有助于利率在合理水平企稳,但过快增长的货币供应量可能会使全面宽松的货币政策成为泡影。预计下半年债市将会以获取票息为主要的收益来源。局部和定向的宽货币的政策下,权益市场也将会有所表现,我们将寻找具备安全边际的品种进行投资。下半年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董事长(本报告期内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3月20日宣告分红,向截至2014年3月21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分红,其中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5元,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1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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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1.1247元,基金份额总额229,682,913.79份。
C类基金份额净值1.1248元,基金份额总额25,391,028.54份。合计份额总额255,073,942.3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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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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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吴显玲(董事长,本报告期内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昕彦,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宇虹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1049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074,710,139.3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5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74,835,078.7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4,939.4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08年12月18日起,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股票等非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08月28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2月28日发布《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获准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子公司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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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2权证交易
无。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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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6%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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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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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 0.3%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份额单位:份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3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基金。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5,575,986.30元,先后于2014年7月1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07,245,021.3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163,869,6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62,521,523.62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71,484,5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胡昕彦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4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二)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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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代理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 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
?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研究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 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每季度对签约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C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D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E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经过评价,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 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2. 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租用与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基金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程序,本基金逐步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合计2个,均为国海证券。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450005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10月24日 |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55,073,942.33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450005 | 450006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229,682,913.79份 | 25,391,028.54份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策略 | 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债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指数(全价)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储丽莉 | 王永民 |
联系电话 | 021-3855 5555 | 010-66594896 | |
电子邮箱 | service@ftsfund.com | fcid@bankof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4518、9510-5680和021-38789555 | 95566 | |
传真 | 021-6888 3050 | 010-66594942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ftsfund.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693,516.79 | 358,791.66 |
本期利润 | 10,408,867.38 | 1,030,844.49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668 | 0.073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6.07% | 5.95%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 |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247 | 0.124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58,316,802.01 | 28,560,587.48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247 | 1.1248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44% | 0.13% | 0.32% | 0.10% | 1.12% | 0.03% |
过去三个月 | 3.62% | 0.09% | 2.61% | 0.12% | 1.01% | -0.03% |
过去六个月 | 6.07% | 0.15% | 4.25% | 0.11% | 1.82% | 0.04% |
过去一年 | 4.46% | 0.16% | -1.72% | 0.12% | 6.18% | 0.04% |
过去三年 | 12.27% | 0.18% | 0.99% | 0.11% | 11.28% | 0.0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5.87% | 0.20% | 1.74% | 0.10% | 24.13% | 0.1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42% | 0.13% | 0.32% | 0.10% | 1.10% | 0.03% |
过去三个月 | 3.55% | 0.09% | 2.61% | 0.12% | 0.94% | -0.03% |
过去六个月 | 5.95% | 0.15% | 4.25% | 0.11% | 1.70% | 0.04% |
过去一年 | 4.19% | 0.16% | -1.72% | 0.12% | 5.91% | 0.04% |
过去三年 | 11.38% | 0.18% | 0.99% | 0.11% | 10.39% | 0.0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0.56% | 0.20% | -0.65% | 0.10% | 21.21% | 0.1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刘怡敏 | 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8-10-24 | - | 10年 |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研究员,并曾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及研究工作。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445,556.76 | 184,009.17 |
结算备付金 | 2,758,488.97 | 433,549.06 |
存出保证金 | 33,933.46 | 30,031.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1,114,621.33 | 134,006,023.62 |
其中:股票投资 | 13,521,582.13 | 5,681,436.02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357,593,039.20 | 128,324,587.6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600,000.00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84,916.71 | 1,200,000.00 |
应收利息 | 6,988,956.20 | 2,349,558.22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7,888.73 | 16,918.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384,434,362.16 | 138,220,090.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95,375,741.60 | 11,4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46,002.08 | - |
应付赎回款 | 506,041.67 | 236,352.76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31,441.26 | 64,855.72 |
应付托管费 | 43,813.76 | 21,618.57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7,276.60 | 2,054.93 |
应付交易费用 | 45,030.04 | 25,178.76 |
应交税费 | 830,881.70 | 830,881.70 |
应付利息 | 61,746.74 | 7,261.72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08,997.22 | 200,007.09 |
负债合计 | 97,556,972.67 | 12,788,211.25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255,073,942.33 | 114,674,423.25 |
未分配利润 | 31,803,447.16 | 10,757,455.6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6,877,389.49 | 125,431,878.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4,434,362.16 | 138,220,090.12 |
项 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3,317,873.03 | 3,696,239.97 |
1.利息收入 | 5,248,731.55 | 2,821,230.96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2,248.04 | 21,298.38 |
债券利息收入 | 4,941,245.26 | 2,770,316.1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75,238.25 | 29,616.39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674,098.94 | 2,760,992.6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088,944.43 | 1,445,025.65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422,945.49 | 1,171,790.4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0.00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8,100.00 | 144,176.5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87,403.42 | -1,907,980.28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639.12 | 21,996.69 |
减:二、费用 | 1,878,161.16 | 1,281,012.45 |
1.管理人报酬 | 555,551.07 | 458,134.88 |
2.托管费 | 185,183.68 | 152,711.58 |
3.销售服务费 | 23,173.67 | 11,530.55 |
4.交易费用 | 116,858.18 | 154,820.15 |
5.利息支出 | 816,247.32 | 341,036.33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816,247.32 | 341,036.33 |
6.其他费用 | 181,147.24 | 162,778.9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439,711.87 | 2,415,227.52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39,711.87 | 2,415,227.52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4,674,423.25 | 10,757,455.62 | 125,431,878.8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1,439,711.87 | 11,439,711.8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40,399,519.08 | 16,218,803.91 | 156,618,322.9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72,108,270.28 | 19,593,467.01 | 191,701,737.29 |
2.基金赎回款 | -31,708,751.20 | -3,374,663.10 | -35,083,414.3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6,612,524.24 | -6,612,524.24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5,073,942.33 | 31,803,447.16 | 286,877,389.49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9,343,246.09 | 11,052,741.61 | 130,395,987.7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415,227.52 | 2,415,227.5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3,512,987.41 | 1,246,385.61 | 14,759,373.02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95,701,679.63 | 10,581,257.81 | 106,282,937.44 |
2.基金赎回款 | -82,188,692.22 | -9,334,872.20 | -91,523,564.42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32,856,233.50 | 14,714,354.74 | 147,570,588.24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76,529,652.76 | 100.00% | 100,923,657.38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68,292.56 | 100.00% | 38,796.93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90,989.14 | 100.00% | 34,594.26 | 100.00%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555,551.07 | 458,134.8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3,023.47 | 41,496.03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85,183.68 | 152,711.58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合计 |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323.54 | 1,323.54 |
中国银行 | - | 9,741.30 | 9,741.30 |
合计 | - | 11,064.84 | 11,064.84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合计 |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064.26 | 1,064.26 |
中国银行 | - | 1,964.78 | 1,964.78 |
国海证券 | - | 152.94 | 152.94 |
合计 | - | 3,181.98 | 3,181.98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 | - | - | - |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中国银行 | - | - | - | - | 42,680,000.00 | 2,865.88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9,181,906.61 | 0.00 | 29,181,906.61 | 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9,181,906.61 | 0.00 | 29,181,906.61 |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2.71% | 0% | 24% | 0% |
关联方名称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373,347.69 | 12.79% | 29,373,347.69 | 27.32% |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 0.00 | 0.00% | 0.0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银行 | 1,445,556.76 | 21,227.22 | 1,020,217.37 | 15,106.41 |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 ||||||||||
证券 代码 | 证券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 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单位:股 )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002727 | 一心堂 | 2014-06-25 | 2014-07-02 | 新股未上市 | 12.20 | 12.20 | 500 | 6,100.00 | 6,100.00 | -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 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 总额 |
130243 | 13国开43 | 2014-07-03 | 100.11 | 100,000 | 10,011,000.00 |
140402 | 14农发02 | 2014-07-03 | 103.95 | 200,000 | 20,790,000.00 |
合计 | - | - | 300,000 | 30,801,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3,521,582.13 | 3.52 |
其中:股票 | 13,521,582.13 | 3.52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57,593,039.20 | 93.02 |
其中:债券 | 357,593,039.20 | 93.0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600,000.00 | 0.42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204,045.73 | 1.09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7,515,695.10 | 1.96 |
8 | 合计 | 384,434,362.16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9,449,986.13 | 3.29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6,100.00 | 0.00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05,080.00 | 0.42 |
J | 金融业 | 2,860,416.00 | 1.00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3,521,582.13 | 4.7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02 | 金风科技 | 421,900 | 4,003,831.00 | 1.40 |
2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49,600 | 2,860,416.00 | 1.00 |
3 | 002311 | 海大集团 | 245,813 | 2,706,401.13 | 0.94 |
4 | 601965 | 中国汽研 | 160,000 | 1,979,200.00 | 0.69 |
5 | 300299 | 富春通信 | 94,000 | 1,205,080.00 | 0.42 |
6 | 000581 | 威孚高科 | 28,200 | 760,554.00 | 0.27 |
7 | 002727 | 一心堂 | 500 | 6,100.00 | 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028 | 思源电气 | 6,616,054.45 | 5.27 |
2 | 000651 | 格力电器 | 3,997,035.48 | 3.19 |
3 | 002202 | 金风科技 | 3,963,816.29 | 3.16 |
4 | 002118 | 紫鑫药业 | 3,574,407.29 | 2.85 |
5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868,403.00 | 2.29 |
6 | 000581 | 威孚高科 | 2,782,172.00 | 2.22 |
7 | 601012 | 隆基股份 | 2,595,993.00 | 2.07 |
8 | 002311 | 海大集团 | 2,563,056.11 | 2.04 |
9 | 601965 | 中国汽研 | 2,275,454.00 | 1.81 |
10 | 600016 | 民生银行 | 2,152,880.00 | 1.72 |
11 | 600372 | 中航电子 | 1,745,717.00 | 1.39 |
12 | 300299 | 富春通信 | 1,379,715.33 | 1.10 |
13 | 002488 | 金固股份 | 1,323,872.00 | 1.06 |
14 | 600418 | 江淮汽车 | 1,239,615.72 | 0.99 |
15 | 002557 | 洽洽食品 | 983,153.00 | 0.78 |
16 | 002325 | 洪涛股份 | 917,980.00 | 0.73 |
17 | 000860 | 顺鑫农业 | 259,593.00 | 0.21 |
18 | 603288 | 海天味业 | 102,500.00 | 0.08 |
19 | 300360 | 炬华科技 | 27,555.00 | 0.02 |
20 | 002706 | 良信电器 | 19,100.00 | 0.0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028 | 思源电气 | 8,049,454.31 | 6.42 |
2 | 000651 | 格力电器 | 4,344,448.27 | 3.46 |
3 | 002118 | 紫鑫药业 | 4,015,676.35 | 3.20 |
4 | 000860 | 顺鑫农业 | 2,591,828.85 | 2.07 |
5 | 601012 | 隆基股份 | 2,547,043.90 | 2.03 |
6 | 000581 | 威孚高科 | 2,341,197.00 | 1.87 |
7 | 600016 | 民生银行 | 2,094,400.00 | 1.67 |
8 | 600372 | 中航电子 | 1,803,530.06 | 1.44 |
9 | 600418 | 江淮汽车 | 1,426,860.70 | 1.14 |
10 | 002488 | 金固股份 | 1,361,235.68 | 1.09 |
11 | 002325 | 洪涛股份 | 888,213.00 | 0.71 |
12 | 002557 | 洽洽食品 | 852,845.00 | 0.68 |
13 | 002064 | 华峰氨纶 | 651,028.00 | 0.52 |
14 | 600030 | 中信证券 | 613,200.45 | 0.49 |
15 | 600837 | 海通证券 | 539,386.52 | 0.43 |
16 | 300299 | 富春通信 | 485,458.00 | 0.39 |
17 | 601965 | 中国汽研 | 361,549.00 | 0.29 |
18 | 603288 | 海天味业 | 135,600.00 | 0.11 |
19 | 300360 | 炬华科技 | 33,900.00 | 0.03 |
20 | 300370 | 安控科技 | 27,500.00 | 0.02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41,479,057.67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35,290,735.09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318,800.00 | 0.46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37,238,400.00 | 12.98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7,238,400.00 | 12.98 | |
4 | 企业债券 | 224,459,209.60 | 78.24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6,123,000.00 | 12.59 |
6 | 中期票据 | 30,049,000.00 | 10.47 |
7 | 可转债 | 28,404,629.60 | 9.90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357,593,039.20 | 124.6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685 | 12吉城投 | 230,240 | 23,714,720.00 | 8.27 |
2 | 140402 | 14农发02 | 200,000 | 20,790,000.00 | 7.25 |
3 | 1282535 | 12正泰MTN1 | 200,000 | 20,134,000.00 | 7.02 |
4 | 124078 | 12云城建 | 195,010 | 19,783,764.50 | 6.90 |
5 | 124303 | 13咸荣盛 | 200,000 | 19,409,700.00 | 6.7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33,933.4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84,916.71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988,956.20 |
5 | 应收申购款 | 7,888.7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515,695.10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23 | 民生转债 | 8,858,688.00 | 3.09 |
2 | 110018 | 国电转债 | 7,326,072.00 | 2.55 |
3 | 113005 | 平安转债 | 6,195,560.00 | 2.16 |
4 | 113002 | 工行转债 | 2,803,640.00 | 0.98 |
5 | 125089 | 深机转债 | 2,085,069.60 | 0.73 |
6 | 113003 | 重工转债 | 1,135,600.00 | 0.4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2727 | 一心堂 | 6,100.00 | 0.00 | 新股未上市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1,807 | 127,107.31 | 212,831,727.95 | 92.66% | 16,851,185.84 | 7.34%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204 | 124,465.83 | 4,720,000.00 | 18.59% | 20,671,028.54 | 81.41% |
合计 | 2,011 | 126,839.35 | 217,551,727.95 | 85.29% | 37,522,214.38 | 14.71%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0.00 | 0%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92.03 | 0.000362% | |
合计 | 92.03 | 0.000036%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0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0 | |
合计 | 0 |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0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0 | |
合计 | 0 |
项目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 1,074,835,078.73 |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07,518,077.61 | 7,156,345.64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31,475,439.47 | 40,632,830.81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9,310,603.29 | 22,398,147.91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29,682,913.79 | 25,391,028.54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2 | 76,529,652.76 | 100.00% | 68,292.56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363,520,169.17 | 100.00% | 1,548,262,000.00 | 10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