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4-056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长刘绍喜先生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刘壮青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刘壮青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及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7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富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4-058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
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3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18 号”《关于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可向原股东配售345,798,815股新股。截至2014年2月26日,公司配股股东认购330,207,286股,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330,735,362.58元,扣除发行费用26,140,207.29元后实际配股募集资金净额1,304,595,155.29元。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4】G14006680010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1,304,560,000.00元,配股募集资金余额为149,515.48元(其中配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114,360.19元)。
二、配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配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专户储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配股募集资金管理,并于2014年3月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支行 | 755915931710102 | 149,515.48 |
| 合 计 | 149,515.48 | ||
三、本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配股募集资金投使用情况
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用 途 | 计划使用配股募集资金 |
| 1 | 偿还银行贷款 | 75,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5,459.52 |
| 合 计 | 130,459.52 | |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配股募集资金使用与承诺差异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配股募集资金使用与承诺差异的情况。
(三)配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无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配股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存放于专户。
四、变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附表1: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30,459.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456.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456.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偿还银行贷款 | 75,000.00 | 75,000.00 | 未作分期承诺 | 74,886.00 | 74,886.00 | -114.00 | 99.85% | - | 是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5,459.52 | 55,459.52 | 未作分期承诺 | 55,570.00 | 55,570.00 | 110.48 | 100.20% | - | 是 | 否 | ||
| 合计 | - | 130,459.52 | 130,459.52 | - | 130,456.00 | 130,456.00 | -3.5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三、(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