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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和建筑装饰,在实际控制人佛山市佛奥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在继续加强园林绿化、高端装饰主业的同时,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奥园置业持有的佛山宾馆65%的股权,以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实现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资产规模扩大,减少关联交易,为公司增强盈利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独立性具有战略性意义。

      目前相关重组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中,待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结束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2.2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94.19万元,利润总额94.26万元,净利润9.69万元,净资产为1,851.66万元。其中子公司:

      佛山市顺德高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8.24万元,净利润-57.52万元。

      佛山市阳光棕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3.08万元,利润总额93.63万元,净利润 56.15万元。

      武汉万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5.12万元,利润总额0.08万元,净利润0.08万元。

      广东腾远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1,953.99万元,利润总额为16.49万元,净利润12.41万元。

      公司致力于探索多元化发展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公司拟通过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收购盈利能力良好的优质资产、择机介入发展前景广阔的行业等方式,增强和拓宽公司盈利能力和渠道,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全体股东。

      四、重要事项

      1.1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2.1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3.1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

      4.1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5.1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根据公司2014年5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奥园置业持有的佛山宾馆6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一董"),并公告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以及本次交易的预案等文件。2014年5月30日,公司与奥园置业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因本次交易的审计、盈利预测及评估报告出具后,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奥园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美城投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的申请;重组委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5.1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5.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要追溯重述。

      5.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董事长:戚围岳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8月3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806,800股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8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8月30日;本公司已于2013年 9月4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详见2013年9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8月26日将上述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806,800股股份提前购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其中有限售流通股7,353,362股,无限售流通股13,453,438股),并于2014年8月28日将上述20,806,800股股份再次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为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28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到本公告日,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45,888,672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25,081,868股,无限售流通股20,806,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截止目前,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为45,888,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5%。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