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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股票代码600874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津创业环保股份股票代码1065
    股票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付亚娜郭凤先
    电话86-22-23930128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86-22-23930126
    电子信箱fu_yn@tjcep.comguo_fx@tjcep.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137,979.401,107,375.10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0,627.30397,649.400.7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84.0013,042.00191.24
    营业收入86,177.0085,136.00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95.8011,616.902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26.8011,361.402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13.05增加0.5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8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825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7,985户,其中H股股东84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1.58736,207,8920

    HKSCC NOMINEES LIMITED未知23.43334,354,9000未知
    杨龙活未知0.517,208,1180未知
    沈阳铁道煤炭集团有限公司未知0.213,000,0000未知
    杨春凤未知0.192,646,2890未知
    陈贺香未知0.182,561,8390未知
    HO MAN PING未知0.142,014,0000未知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未知0.142,000,0150未知
    陈盛军未知0.111,588,4880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081,137,156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第1名至第10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注:(1)根据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其持有之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并无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总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2)前十名股东均不是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4年度经营策略和工作计划,继续加大成本和费用的管控力度,各项主营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6,1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041万元,增幅1.22% 。营业收入的增加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来水业务和技术服务等收入的增加。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217万元,降低4.35% ,主要是由于天津四厂实行特许经营之后,特许经营权摊销较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有所减少,以及再生水管道接驳业务本期成本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10,55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43万元,主要是由于贷款本金减少以及置换了部分高成本贷款后,利息支出减少。

    综上,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396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 2,779万元,增幅为23.92% 。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污水处理业务及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处理污水54,077.6万立方米(含委托运营),比去年同期增加3.13% ,实现收入人民币65,019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0.27%。其中,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1,047.9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7%,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人民币37,673万元,收入与去年相比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天津市水务局和天津市建委联合签署的《天津市创业环保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8.29%,但因为执行保底水量结算方式,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下降幅度小于单价下降幅度;本集团所属子公司共处理污水24,477.6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人民币 23,0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76%,主要原因是阜阳、贵州等公司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提高;委托运营项目共处理污水8,552.1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9.4%,实现收入人民币 4,341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8.40% , 收入降低系由于部分项目水量未获得最终确认。

    报告期内,本集团建设业务收入人民币4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70.59%,系由于大部分建设业务上年同期已基本完工。

    (2)再生水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再生水销售业务共实现售水量964.9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28.1% ,实现收入人民币 2,6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1% 。再生水销售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杨柳青电厂降低了河水用量,大幅度提高再生水使用量,以及东北郊热电厂今年正式供热,再生水用水量提高。

    报告期内,本集团再生水管道接驳业务,共实现收入人民币6,037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7.20%,主要是大配套业务2013年已完工,报告期内未新增大配套业务。

    (3)自来水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自来水业务实现上网水量1,927.5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3% ,实现收入人民币3,0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8.91% 。主要是由于自今年1月起曲靖公司自来水收入中包含源水费,单价上调。本期集团自来水收入全部来自曲靖公司,安国公司由于自来水项目正在仲裁过程中,没有确认收入。

    (4)供冷供热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能源供冷供热服务业务共实现收入人民币2,575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2.57% ,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确认了部分2012年供冷服务费收入。

    (5)道路收费业务

    集团公司道路收费业务自2010年以来一直按照2010年5月19日津政办【2010】51号文《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以(《委托收费协议》)中的金额确认道路收费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本公司道路收费业务收入人民币3,351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一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6,17785,1361.22
    营业成本48,72550,942-4.35
    管理费用5,6455,6310.25
    财务费用10,55211,695-9.77
    资产减值损失6900不适用
    投资收益54-107-150.50
    营业外收入285521-45.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8413,042191.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6,930-104.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382,964-1174.13
    研发支出105167-37.13

    变动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新增资产减值损失,系依据2014年4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安国项目作出的“终止安国公司自来水供水及污水项目相关协议,并在2014年7月之前交接完毕”的中间裁决,本期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2013年末对自来水项目减值计提的比例对安国公司污水项目计提了减值690万元。

    投资收益:本期高于上年同期,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实现盈利。

    营业外收入:本期低于上年同期,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曲靖公司收到了财政补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高于上年同期,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代建津南污泥处理厂建设资金以及中水管网接驳项目预收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低于上年同期,系由于本期收到的纪庄子污水厂迁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款为人民币3个亿,上年同期为人民币4个亿。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低于上年同期,系由于上年同期发行中票人民币7亿元,因此筹资性现金流入较高。

    研发支出:本期低于去年同期,主要原因是今年研发资金的使用将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2、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二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2800.026300.06-55.56
    存货1,8380.165,8040.52-68.33
    其他流动资产6,3140.556540.06865.46
    固定资产44,5963.92308,81227.89-85.56
    无形资产559,96249.21307,48327.7782.11
    短期借款5,0000.4400不适用
    应付账款7,4670.662,1100.19253.89
    应付股利15,0741.323,6570.33312.21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4,5243.9185,3757.71-47.85

    变动说明: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减少,系由于部分子公司本期收回应收票据。

    存货:期末余额减少,系由于本报告期子创公司的BT项目工程全部办理了结算。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增加,系由于依据2014年4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对安国项目作出的“终止安国公司自来水供水及污水项目相关协议,并在2014年7月之前

    交接完毕”的中间裁决,安国公司的相关资产转入“其他流动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天津四厂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特许经营,相关资产转入无

    形资产核算。因此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减少,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增加。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增加,系由于母公司本报告期新增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新增应付阜阳中水特许经营项目转让款和应付运行费。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增加,主要为计提的2013年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减少,系由于本报告期一年内长借有所减少。

    3、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基本按照年初董事会既定的经营计划进行。

    (三)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百分点)备注
    污水处理及建设业务61,08332,91746.11-1.21-7.763.83 
    中水管道接驳及供水业务8,6505,54235.93-7.30-19.699.89 
    收费路业务3,35135689.38000 
    自来水供水业务3,0642,53217.3668.91114.76-17.64注1
    供冷供热业务2,5751,95224.19-2.57-6.022.78 
    其他617833-35.0159.438.0464.22注2

    注:(1)自来水业务收入增加系由于自今年1月起曲靖公司自来水收入中包含源水费,单价上调。

    (2)其他收入主要为凯英公司销售除臭设备的收入,本报告期,凯英公司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备注
    天津53,507-5 
    曲靖5,04545注1
    贵州1,42119 
    阜阳3,29137注2
    宝应1,0140 
    杭州7,541-6 
    文登1,3470 
    西安4,0528 
    安国4140 
    武汉1,7020 
    香港639注3

    注:(1)曲靖收入增加主要由于自今年1月起,曲靖公司自来水收入中包含源水费,单价上调。

    (2)阜阳公司本期新增中水厂特许经营项目以及颖东水厂水价上调。

    (3)香港公司收入基数较小,因此变动幅度较大。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拥有污水处理行业最具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遍及全国的成熟服务网络;第二,基于完整的产业链,拥有领先的技术,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和一体化的服务能力;第三,能够有效把握政府和企业客户的具体需求,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实现多方共赢;第四,拥有水处理行业的最佳运营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风险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能力。第五,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与污水处理延伸业务领域,进而打造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做好旗下项目特许经营权维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专有技术与工艺的研发力度,企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4 公司2014年半年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张文辉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4人为现场参加,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张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14年8月15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审议时振娟女士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时振娟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时振娟女士的辞职申请,辞职生效日期于2014年8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聘任曹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2014年8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15年12月17日,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曹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洁英女士、高宗泽先生和管一民先生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聘任曹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聘任曹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阅曹硕女士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曹硕女士具有良好的财务、审计的教育背景以及丰富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总会计师职位的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曹硕女士为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附件:曹硕女士简历

    曹硕女士,36岁,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曹女士2000年7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MPACC专业,获会计硕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先后参与、组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以及税务、验资等各类专项审计工作。2005年4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天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负责外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以及首发上市审计工作。2006年8月加入本公司,2006年8月至2013年2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财务部经理。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建立公司财务核算信息化系统,规范全公司财务核算工作,完善会计监督;组织全公司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组织公司沪、港两地财务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参与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参与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融资方案。

    曹女士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多年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经历,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