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龙俊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审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翁小强女士担任公司审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个人简历:翁小强,女,现年45岁,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项目经理。翁小强女士不属于公司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和交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14年9月16日举办以“201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为主题的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二、接待方式:采用现场接待和网络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接待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四、网络交流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五、登记预约方式:为提高本次活动的沟通效率,请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填写参会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登记时间:2014年9月9日-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联 系 人:凌小姐
电 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126.com
六、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夷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宋克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顾琍琍女士;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七、注意事项
1、参会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2、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与现场来访的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参会登记表》
附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参会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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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签署的“合作合同书”及其项下交易构成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认为,“合作合同书”及其项下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噢姆公司”)系姚建华先生、朱崇恽女士控股子公司,噢姆公司于2014年5月在公司设立专柜用于销售其旗下品牌服装“AUM”,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14年度该品牌销售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5万元。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噢姆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龙俊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应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4年度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实际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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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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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姚建华先生及其配偶朱崇恽女士系噢姆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建华先生通过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实际控制上市公司21.08%的股份,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一节10.1.5条规定,噢姆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噢姆公司订立了《合作合同书》,双方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供应商管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做出了约定。
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噢姆公司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四、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的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