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4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4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2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5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5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9月1日在全景网举行2014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管理层将就2014年半年度业绩、未来发展及行业情况等与投资者交流沟通。
会议时间:2014年9月1日(周一)下午15:00-17:00
交流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参会人员:本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2014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敬请投资者查阅。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4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5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完成人民币普通股21,768,095,233股的发行,发行价格为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12,999,989.3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8,532,999,999.30元(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其所持有的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48.92%的股权认购);募集现金37,179,999,990.00元(包括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8,294,936.66元后,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44,884,705,052.64元。
截至2014年3月26日,2014年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53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募集资金已按预定的用途投入到本公司子公司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光电”)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合肥8.5G项目”)12,994,999,999.70元(含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触摸屏生产线项目2,500,000,000.00元,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盛光电”)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鄂尔多斯5.5G项目”)2,500,000,000.00元,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京东方”) 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重庆8.5G项目”)6,300,000,000.00元及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1,651,705,053.34元,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405,000,000.30元将于后续根据预定计划投入到各项目中去。具体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 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本公司 2014年募集资金收到现金30,752,700,690.33元(含部分发行费用400,995,636.69元,不含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于2014 年3 月25日存入本公司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合肥8.5G项目实施子公司鑫晟光电投入6,995,000,000.00元(不含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向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实施子公司鑫晟光电投入2,500,000,000.00元,向鄂尔多斯5.5G项目实施子公司源盛光电投入2,500,000,000.00元,向重庆8.5G项目实施子公司重庆京东方投入6,300,000,000.00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1,651,705,053.34元,剩余募集资金10,572,995,636.99元(含部分发行费用167,995,636.69元,不含衍生利息)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截至2014年6 月30 日,2014 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元) | 账户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881190000 | 12,200,000,000.00 | 5,900,000,000.00 | - |
| 22,222,982.01 | 存款利息(扣除付款等手续费)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 11014589950009 | 6,552,700,690.33 | 2,167,995,636.99 | - |
| 6,476,699.12 | 存款利息(扣除付款等手续费)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 0200316819100074408 | 2,000,000,000.00 | 已撤销账户 | 参见注(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 | 0134014130000047 | 10,000,000,000.00 | 2,505,000,000.00 | - |
| 9,216,010.67 | 存款利息(扣除付款等手续费) | |||
| 合计 | 30,752,700,690.33 | 10,610,911,328.79 | 参见注(2) |
注(1):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2,000,000,000.00元,已全部投入鄂尔多斯5.5G项目,该账户已于2014年6月27日撤销。
(2):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入募集资金30,752,700,690.33元,包含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400,995,636.69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合计10,610,911,328.79元(含部分发行费用167,995,636.69元,衍生利息37,915,691.80元)。
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5,922,210,000.00元(含衍生利息)转为及三个月定期存款及六个月定期存款,该定期存款本金及衍生利息于到期日自动转存,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71000000 | 2,522,210,000.00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65280000 | 3,400,000,000.00 |
| 合 计 | 5,922,210,000.00 |
本公司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阶梯财富账户,可根据存款期限,享受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流动利账户,可根据存款期限,享受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2. 合肥8.5G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合肥8.5G项目实施子公司鑫晟光电投入6,995,000,000.00元(不含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鑫晟光电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152990000 | 5,869,933,423.07 | - |
| 243,915.77 | 存款利息 |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 | 12,782,590.72 | - |
| 26,549.78 | 存款利息 | ||
| 合计 | 5,882,986,479.34 | 含衍生利息 |
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5,865,340,000.00元转为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及六个月定期存款,该定期存款本金及衍生利息于到期日自动转存,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46970000 | 17,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08930000 | 113,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12170000 | 556,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10590000 | 94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06350000 | 119,4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16230000 | 59,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194190000 | 2,0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198250000 | 1,0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00610000 | 1,0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02290000 | 2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204870000 | 8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合计 | 5,865,340,000.00 |
3. 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合肥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实施子公司鑫晟光电投入2,500,000,000.00元。鑫晟光电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 | 11014609485007 | 1,373,162,621.98 | - |
| 1,594,255.78 | 存款利息 | ||
| 保证金户 | - | 565,721,074.10 | -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 | 422,124.49 | - |
| 12,573.85 | 存款利息 | ||
| 合计 | - | 1,940,912,650.20 | 含衍生利息 |
鑫晟光电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阶梯财富账户,可根据存款期限,享受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4. 鄂尔多斯5.5G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鄂尔多斯5.5G项目实施子公司源盛光电投入2,500,000,000.00元。源盛光电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35550000 | 2,200,112,593.19 | - |
| 664,637.80 | 存款利息 | ||
| 合计 | 2,200,777,230.99 | 含衍生利息 |
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2,200,000,000.00元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及六个月定期存款,该定期存款本金及衍生利息于到期日自动转存,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75160000 | 70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69440000 | 1,0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73680000 | 5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合计 | - | 2,200,000,000.00 | - |
5. 重庆8.5G项目募集资金存款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重庆8.5G项目实施子公司重庆京东方投入6,300,000,000.00元。重庆京东方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8882210000 | 5,498,611,805.13 | - |
| 1,978,395.65 | 存款利息 |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 | 1,878,383.69 | - |
| 290.50 | 存款利息 | ||
| 合计 | 5,502,468,874.97 | 含衍生利息 |
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5,500,409,650.00元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及六个月定期存款,该定期存款本金及衍生利息于到期日自动转存,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8936670000 | 1,785,209,65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22400000 | 47,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28140000 | 31,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30700000 | 5,2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8912750000 | 2,5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8914330000 | 5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8910170000 | 6,32,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合计 | - | 5,500,409,650.00 | - |
三、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合肥8.5G项目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投入合肥8.5G项目公司鑫晟光电募集资金共12,994,999,999.70元(含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对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5,999,999,999.70元)。其中,投入合肥8.5G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6,995,000,000.00元中,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为1,112,283,986.21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支出430,299,997.24元,办公设备345,238.40元,其他费用681,638,750.57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合肥8.5G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882,716,013.79(不含衍生利息)为承诺投入合肥8.5G项目金额,本公司及鑫晟光电将根据该项目资金需求进度投入使用。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鑫晟光电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85亿元,设计产能为9万片玻璃基板/月。项目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成立,2011年5月项目开工,2012年9月主体厂房封顶,预计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 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投入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公司鑫晟光电募集资金共2,500,000,000.00元,触摸屏生产线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为560,694,179.43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支出542,499,672.27元,办公设备129,293.20元,其他费用18,065,213.96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39,305,820.57元(不含衍生利息)为承诺投入触摸屏项目金额,本公司及鑫晟光电将根据该项目资金需求进度投入使用。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鑫晟光电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53.97亿元,设计产能为60K/月。项目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成立,2013年5月项目开工,2013年12月主体厂房封顶,预计201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鄂尔多斯5.5G项目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投入鄂尔多斯5.5G项目公司源盛光电募集资金共2,500,000,000.00元,鄂尔多斯5.5G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为299,887,406.81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支出20,069,263.53元,办公设备855,663.00元,其他费用278,962,480.28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鄂尔多斯5.5G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200,112,593.19 元(不含衍生利息)为承诺投入鄂尔多斯5.5G项目金额,本公司及源盛光电将根据该项目资金需求进度投入使用。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源盛光电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20亿元,设计产能为玻璃基板5.4万片/月。项目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成立,2011年8月31日项目开工,2012年11月主体厂房封顶,预计项目于2015年 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 重庆8.5G项目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投入重庆8.5G项目公司重庆京东方募集资金共6,300,000,000.00元,重庆8.5G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为799,509,811.18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支出793,133,779.00元,办公设备151,834.30元,其他费用6,224,197.88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重庆8.5G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5,500,490,188.82 元(不含衍生利息)为承诺投入重庆8.5G项目金额,本公司及源盛光电将根据该项目资金需求进度投入使用。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重庆京东方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328亿元,设计产能为玻璃基板9万片/月,触摸屏玻璃基板3万片/月。项目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成立,2013年10月28日项目开工,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1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 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将2014年募集资金中1,651,705,053.34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各项支出。
6、 京东方显示股权认购项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以其所持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显示”)48.92%的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部分作价为8,532,999,999.30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三、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没有将2014年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请参见三、附表。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附表: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488,47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5,70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5,70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合肥8.5G项目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711,228 | 711,228 | 55% | 2014年12月 | 2,683 | 不适用 | 否 |
| 2.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 否 | 250,000 | 250,000 | 56,069 | 56,069 | 22% | 2015年6月 | 0 | 不适用 | 否 |
| 3.鄂尔多斯5.5G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29,989 | 29,989 | 7% | 2015年12月 | 39 | 不适用 | 否 |
| 4.重庆8.5G项目 | 否 | 1,520,000 | 1,520,000 | 79,951 | 79,951 | 5% | 2016年3月 | 0 | 不适用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5,171 | 165,171 | 165,171 | 165,171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京东方显示股权认购项目 | 否 | 853,300 | 853,300 | 853,300 | 853,300 | 100% | 2014年4月 | 400,757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88,471 | 4,488,471 | 1,895,708 | 1,895,708 | 42% | - | 不适用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项目)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预定计划陆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中。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重大违反相关规定的关联资金占用等情况。
二、对外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3年04月02日 | 450,000 | 2013年05月22日 | 445,334 | 质押 | 2013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9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45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445,334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 4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445,334 | |||||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99%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0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0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无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规范担保行为,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末,公司未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耿建新、季国平、于宁、吕廷杰
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