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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甲方”) 于 2014年 8 月 30 日与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汽研院” 或“乙方”)签署了《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简介

      同济汽研院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为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汽车学院大楼A207、A208,法人代表为余卓平,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汽车整车开发,各类汽车产品的开发、设计、研究,汽车及零部件模型、概念车、展示用车的设计,汽车高新技术及机电一体化产品和软件产品的研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为本系统员工提供培训服务,汽车相关专利技术的销售和转让,其他软件产品的开发研究、销售,汽车试验技术开发,汽车试验设备开发、销售。

      同济汽研院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战略合作框架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发挥公司与同济汽研院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竞争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双方拟就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人才培养、资本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协议主要合作内容

      1、合作范围: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通过深入洽谈,达成如下合作:鉴于甲方在动力电池、电机、电控、车载信息系统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及研究成果,乙方在电池管理、电驱动、整车设计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及研究成果,双方共同开发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电动汽车,包括并不限于电动汽车:小型电动汽车;纯电动轿车;纯电动SUV;纯电动货车。甲方提供研究开发经费支持,乙方负责总设计开发和项目总协调。

      另一方面,鉴于甲方将着力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需要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管理等各方面的人才,乙方同意为甲方的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同时,甲方为乙方依托单位同济大学汽车学院的学生提供实习环境。

      2、保密条款:鉴于甲乙双方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在双方协商、谈判及工作中可能要求双方向彼此提供一定的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信息,双方同意订立保密协议。

      3、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履行,将对公司拟开展的新能源汽车开发项目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的发展,并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本次协议所涉及的业务合作尚处于初始启动阶段,预计对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上述同济汽研院形成依赖。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为双方正式合作协议合作方向的指导性协议,双方约定在战略合作协议指导下就各合作项目另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上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合同所涉及的项目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