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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电动车出口美国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4-05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电动车出口美国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与GreenTech Automotive, Inc. (以下简称“GTA”)签署了《江淮IEV电动车出口框架协议》。

      一、协议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标的情况

      公司将向GTA出售JAC爱意为纯电动轿车,基于商业计划的合理预测,双方同意在计划内,GTA产品采购数量至少不低于2000辆。GTA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启动采购首批200台产品订单。

      (二)交易对方情况

      GreenTech Automotive, Inc.公司,依照美利坚合众国密西西比州法律成立,法人住所地在美国密西西比州图尼卡郡61号高速公路1323号。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公司将向GTA出售JAC爱意为纯电动轿车,基于商业计划的合理预测,双方同意在计划内,GTA产品采购数量至少不低于2000辆。GTA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启动采购首批200台产品订单;

      3、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合作开发符合美国市场标准的G5电动车。GTA将在密西西比州工厂组装,并在美国销售此电动车。具体关于IEV5(G5)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商定;

      4、付款方式:所有产品以美元结算,款项应付至JAC指定的银行账户。所有产品由GTA通过TT或者即期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支付,并允许分期发货,信用证由JAC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可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

      5、装运口岸为中国主要港口,以销售合同为准;允许转运;目的地为美国主要港口,以销售合同为准;允许分批发运;

      6、本框架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后续将根据具体的销售计划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有助于公司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同时扩大国内外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4-059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电动车出口美国的框架协议

      暨首批200台电动车销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类型及金额:协议为销售协议,GTA公司采购纯电动车数量不低于2000辆,协议总金额未定,其中首批200台电动车已经签署销售合同,销售金额为2,840,000美元,后续将根据具体的销售计划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

      ● 协议生效条件:框架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首批200台销售合同自卖方江淮汽车签字盖章、买方GTA公司签字后生效。

      ● 协议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未确定具体的履行期限,首批200台销售合同自收到定金后7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运。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框架协议及首批200台销售合同的签署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较小,但对公司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及扩大国内外品牌影响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江淮汽车与GTA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框架协议对销售金额及合同期限也未约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近日,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与GreenTech Automotive, Inc. (以下简称“GTA”)签署了《江淮IEV电动车出口框架协议》。

      一、协议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标的情况

      公司将向GTA出售JAC爱意为纯电动轿车,基于商业计划的合理预测,双方同意在计划内,GTA产品采购数量至少不低于2000辆。GTA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启动采购首批200台产品订单。

      (二)交易对方情况

      GreenTech Automotive, Inc.公司,依照美利坚合众国密西西比州法律成立,法人住所地在美国密西西比州图尼卡郡61号高速公路1323号。GTA公司致力开发高能效交通工具用于特定市场和世界其他地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发,技术管理和生产制造,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豪华跑车和新能源纯电动车。

      二、框架协议及首批200台销售合同主要条款

      (一)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公司将向GTA出售JAC爱意为纯电动轿车,基于商业计划的合理预测,双方同意在计划内,GTA产品采购数量至少不低于2000辆。

      3、GTA本次拟采购2000台JAC爱意为纯电动轿车整车,并在美国市场进行销售。后续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合作开发符合美国市场标准的新一代纯电动轿车IEV5(G5)电动车,GTA将在其位于密西西比州的工厂进行组装,并在美国销售此电动车。具体关于IEV5(G5)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商定。

      4、付款方式:所有产品以美元结算,款项应付至JAC指定的银行账户。所有产品由GTA通过TT或者即期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支付,并允许分期发货,信用证由JAC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可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

      5、装运口岸为中国主要港口,以销售合同为准;允许转运;目的地为美国主要港口,以销售合同为准;允许分批发运。

      6、本框架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后续将根据具体的销售计划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

      (二)首批200台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销售数量及金额:200台纯电动轿车,总金额2,840,000美元。

      2、付款方式:买方根据收到卖方货款实际金额确定车辆生产和发运数量; 买方付出20%T/T定金,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并由卖方认可的余款即期信用证正本后,组织发运。运费可以根据双方同意的目的地进行调整。

      3、装运日期:收到定金后10个工作日内需组织生产,收到定金后7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发运。

      4、装运口岸为芜湖,允许转运,目的的为美国孟菲斯港口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口岸,允许分批发运。

      5、合同自卖方江淮汽车签字盖章、买方GTA公司签字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及首批200台销售合同的签署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较小,但对公司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及扩大国内外品牌影响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江淮汽车与GTA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框架协议对销售金额及合同期限也未约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交易双方将通过签订具体的销售合同,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江淮汽车具备纯电动轿车的制造销售能力,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江淮汽车将根据收到GTA公司货款实际金额确定车辆生产和发运数量,有效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和市场变化外,200台销售合同违约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日

      ● 报备文件

      (一)江淮同悦电动车出口框架协议文本

      (二)200台纯电动轿车销售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