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建发禾山后埔-枋湖片区棚户区
改造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改造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4-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4年9月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建发禾山后埔-枋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发棚改”)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建发棚改”的转让业务。
二、“建发棚改”设立日期为2014年8月2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建发房1”,证券代码为“119077”,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建发房2”,证券代码为“119078”,到期日为2016年12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建发房3”,证券代码为“119079”,到期日为2017年12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建发房4”,证券代码为“119080”,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1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
三、“建发房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00份,“建发房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00份,“建发房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00份,“建发房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建发棚改”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建发棚改”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