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8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9月1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德国杜塞尔多夫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子公司”),投资总额为2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62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 20万欧元;
3、其它基本情况:拟设立的德国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设置等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并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1)作为与国外企业合作与沟通的平台与渠道;
(2)作为行业信息获取、国外先进技术、项目、人才引进及合作的实施平台与渠道;
(3)作为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实施平台与渠道;
(4)提升公司品牌境外知名度和竞争力,为公司开展自身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有效通道,加快公司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在德国设立子公司尚需经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德国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公司在德国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法律、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德国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3、对公司影响
通过设立德国子公司,有利于公司的对外合作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9月1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通知:
因融资需要,2014年8月29日,新筑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目前,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2,925.2305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508.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2%;本次质押股份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6.18%;新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有22,016.4305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34.11%,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96.04%。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