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余伟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余伟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余伟业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余伟业先生在公司任董事长一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2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1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江伟程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江伟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江伟程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江伟程先生在公司任总经理一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3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1日收到独立董事黄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黄国强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黄国强先生的辞职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法定独董人数占比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至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前,黄国强先生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黄国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4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2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顾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继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鹏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公司发展需要,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和第一百四十三条,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同时披露的《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发展需要,拟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一条,具体如下:
原《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附:张鹏群先生简历
张鹏群 男,195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黑龙江佳木斯矿务局升平煤矿核算员、主办会计、会计股长、财务科长,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北仑支行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副行长。2012年12月退休。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5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2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现修订为: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原章程内容: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订为: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章程内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应低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现修订为: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应低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原章程内容: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订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2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6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8日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2日(周五)
●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宁波市中山东路2109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日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9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4年9月18日 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宁波市中山东路2109号)
三、会议召集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除第2项议案属特别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含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含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时发布的公告。公司也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六、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10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联系人:乐碧宏 沈琦
3、登记日期:2014年9月15日、16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方法: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详见“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2: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982 | 宁热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鹏群) | 1.00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宁波热电A 股(股票代码60098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鹏群)》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鹏群)》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鹏群)》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