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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企业员工持股立规
    201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刘新华:

      推动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

      □财政部已开始就金融企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办法正在起草办理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国资委也正积极研究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制度的安排

      □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支持措施,证监会还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姚问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昨日表示,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基础上,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各类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

      刘新华是在出席“2014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高峰论坛”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他透露,财政部已开始就金融企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办法正在起草办理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国资委也正积极研究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制度的安排。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支持措施,证监会还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证监会6月20日发布《意见》,之后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在《意见》要求的框架下公布或即将公布员工持股计划。对此,刘新华表示,《意见》颁布后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下一步证监会及有关部门还将做好相关工作的配套和衔接。

      他透露,财政部已开始就金融企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办法正在起草办理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过程中,国资委也正积极研究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制度的安排。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各类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

      根据《意见》,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须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中国结算公司在业务规则中须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刘新华表示,目前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正在制定相关规则,将争取早日出台相应要求,使员工持股计划有效顺利实施。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否能够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是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刘新华表示,对这个问题市场的期待比较明显,根据境外市场成功经验,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实施依托于税收优惠的安排,尽管各国实行员工持股计划优惠不同,但是优惠安排是基本的做法之一。

      “目前我们的《意见》没有涉及税收减免、支持的措施,但在这方面市场比较关注,我们也一直在积极努力的争取。”刘新华说,税收支持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在要求,建立起包括税收支持在内的制度安排十分重要,应使员工持股计划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更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他表示,对于税收支持政策,证监会还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刘新华还提到,上市公司在《意见》规定框架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需要报证监会审批,上市公司应当创新思路,结合各自特点和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模式,多态势、多模式、多路径地有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运用员工薪酬外,企业还可以在合法前提下充分利用外部资金,在《意见》总体框架下采取不同资金组合,不同股票来源,不同管理模式,不同退出机制,以更符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