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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账户平台过渡期业务办理安排出炉
    201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姚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昨日向各开户代理机构下发《关于统一账户平台上线过渡期证券账户业务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统一账户平台上线初期约一个月左右过渡期内的证券账户业务办理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将于十一期间同步上线,其上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过渡期(约一个月左右),届时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现有账户业务系统停止对外服务,业务办理切换至统一账户平台,但申报账户业务仍使用沪、深现有数据接口。第二阶段,统一账户平台采用新数据接口接受账户业务申报。

      为确保统一账户平台第一阶段平稳切换,中国结算在《通知》中,对过渡期内证券账户业务办理有关事项作出了详细安排。

      根据《通知》,过渡期内业务受理时间为每个自然日9:00—16:00。工作日受理的业务申请,办理日为当日;非工作日受理的业务申请,办理日为下一工作日。

      过渡期内,统一账户平台暂不向投资者反馈一码通账户号码;暂不支持投资者通过申报一码通账户号码申请办理账户业务;暂不支持投资者查询证券子账户与一码通账户之间的关联关系。证券公司在为投资者办理账户关键信息变更业务时,须先通过投资者三项关键信息查询到投资者名下所有证券账户,要求投资者对证券账户是否为本人开立及使用进行确认,投资者无法确认所有账户均确认为本人开立及使用的,关键信息变更业务暂不办理。过渡期内,统一账户平台不提供不合格账户新增业务。

      自10月1日起,新的账户业务收费标准开始执行。即收费项目由原先的七项调整为证券账户开立、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三项;沪深A 股账户开户费用由个人90 元(两个账户合计,下同)、机构900 元调整为个人40 元,机构400 元,其他账户开户收费不变;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业务暂免收费。

      另外,自过渡期起,证券账户业务将适用新修订的账户管理规则,《通知》还提醒注意如下一些业务变化,包括证券账户开户后可用于申报交易及非交易的时间统一为T+1日生效;证券账户在统一账户平台注销生效时间统一为T+0实时生效。取消“一人一户”限制,允许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多个同种类别及用途的子账户,允许参与沪港通交易的投资者(须根据沪港通相关规则要求完成委托协议及风险揭示书签署)申请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开户代理机构在为投资者开户时需事先检查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情况,对于不符合上述开立多户条件的投资者暂不允许开立多户。

      取消账户挂失补办及转户业务、账户卡补打业务,取消深市未换卡法人账户换卡业务,深市未换卡法人账户不再限制使用,保留存量挂失账户的解除账户挂失业务,取消账户冻结业务,取消账户合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