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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制”受让人 春晖股份易主趋明朗
    201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施浩 ○编辑 邱江

      

      春晖股份实际控制人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事项有了进展。春晖股份今日公告,公司9月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开平市资产办属下公司开平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通知,其根据广东省国资委批复,拟公开征集协议转让由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合计持有的春晖股份12.61%股权的受让方。其中,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拟转让41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拟转让3254.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拟受让方应当一并受让上述股份,不可分拆受让。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3.66元/股。

      本次公开征集协议转让的受让方资格限定近乎“苛刻”,尤其在重组规划上,要求拟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并提交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春晖股份未来重组产业须符合开平市辖区产业发展方向,并承诺重组完成三年内在开平市辖区投资建设投资总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生产基地。并且,拟受让方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对春晖股份的重组工作。

      在时间进度上,拟受让方需承诺股权交割后,在15天内由其在开平注册、实收资本不低于3亿元的公司,启动承接春晖股份现有资产、负债的相关工作。督促春晖股份按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依法对职工进行补偿,并促使春晖股份或承接公司与原春晖股份职工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职工薪酬不低于春晖股份员工上一年的薪酬水平。

      在业务领域方面,开平市资产办要求拟受让方或其关联公司具有运营化纤类企业的经验和实力,并承诺将延续春晖股份原化纤产品生产,并提出对春晖股份现有产业从上市公司剥离后的整合及发展计划,该计划须符合春晖股份目前的产业现状。

      在财务实力方面,拟受让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个别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同时,要求拟受让方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经审计的个别财务报表3年累计利润总额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

      有分析人士指出,本次对拟受让方的若干限定更像是“量身定制”。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6月,春晖股份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开平市资产办正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鸿汇投资商讨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可能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而广晟集团早在2011年也曾经有意将旗下酒店资产装入春晖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