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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审议《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4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第1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将回避表决,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二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4年9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刘鉴非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375亚厦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7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00元
    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元
    2《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议案》2.00元

    在对议案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附件文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1、审议《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7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向公司股东张杏娟、丁欣欣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望江国际中心2(A)幢7-13层建筑,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设计研究院正常办公使用,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以931.9424万元/年的价格向公司股东张杏娟、丁欣欣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望江国际中心2(A)幢7-13层建筑面积共计9,118.81平方米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租期为二十四个月,租赁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共计1,863.885万元)。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项目的变更和调整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后劲、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顺利进入智能建筑及智能家居领域,符合公司在绿色智能建筑方向上的战略布局;本次变更符合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变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