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日15:00—2014年9月4日15:00。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08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0567%。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共1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5%。合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10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5万股的64.07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建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大楼项目》
表决结果:641072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9222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汪志芳、孙建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